文档介绍:道路交通法规知识一、道路交通违章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纠正和处理交通违章是国家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职权,是公安管理机关及其交通执勤民警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明确交通违章的概念及构成要件,是正确实施交通处罚的前提。  (一)道路交通违章的概念:是指人们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妨碍或有可能妨碍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和畅通,依法应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行为。  1、“妨碍”指直接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的行为。  2、“有可能妨碍”指这种行为在一定条件下会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  (二)违章的构成要件:明确交通违章的构成要件,对于判定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违章,正确实施违章处罚具有重要作用。  1、违章主体:指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2、违章的主观要件  ①故意违章,即行为人明知某种行为是违反交通法规却有意地实施这种行为。  ②过失违章,即行为人应当知道实施某种行为是违反交通法规,但因疏忽大意而构成违章。  ③无故意违章,一般有两种情况,其一是紧急避险行为;其二是由于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违章。  3、违章的客观要件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作为违章和不作为违章两种表现形式。  ①作为违章是指行为人实施了交通管理法规禁止的行为。  ②不作为违章是指交通管理法规要求履行的义务,行为人消极的不去履行。  4、违章的客体:违章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指交通管理法规所保护的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和畅通以及公民的交通权益。二、道路交通违章处罚的法律依据和内容  (一)违章处罚的性质和法律依据  1、违章处罚的性质:是指国家法定的道路交通管理机关依据交通管理法规,对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人给予的特定的法律制裁。  2、违章处罚的特征:  ①交通违章处罚是公安机关行使道路交通管理职权的行政行为。  ②交通违章处罚是对交通管理相对人的处罚。  ③交通违章处罚是一种科以惩戒性义务的行政处理决定。  ④交通违章处罚是对行为人违章行为的处罚。  3、违章处罚的法律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它是我国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法律。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它是道路交通管理的专门法规,是制定地方性道路交通法规的依据。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它规定了对十五种交通违章的处理办法。  ④公安部《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规定》它具体规定了违章处罚的程序、权限等。  ⑤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  (二)违章处罚的原则  1、教育与处罚相接合的原则。  2、公开的原则。  3、公正的原则。  4、区别对待的原则。  5、以礼服人,文明执法的原则。  (三)违章处罚的种类和档次  1、处罚的种类:①警告;②罚款;③拘留;④吊扣和吊销驾驶证。  2、违章处罚的档次:①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吊销驾驶证或吊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驾驶证。②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可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③处一百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四个月以下驾驶证。④处五十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吊扣三个月以下驾驶证。⑤处二十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吊扣一个月驾驶证。⑥处五元以下罚款。  (四)特殊违章行为的处罚  1、数种违章行为的处罚,是指一人实施了两种以上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  2、共同违章处罚,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违章行为的处罚。  3、法人违章处罚,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于有关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其主管人员并不清楚的则处罚有关人员;二是法人中主管人员指使下属人员实施违章行为的,除处罚有关下属人员同时处罚主管人员。  (五)从重、从轻和免予处罚、不予处罚的法定条件  1、从重处罚:①违章造成严重后果的;②胁迫诱骗他人违章的;③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④行为人无视交通法规。  2、从轻处罚和免于处罚:①法定责任年龄不满18周岁的;②情节特别轻微的;③主动承认错误及时纠正的;④由于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3、不予处罚:①不具备责任能力;②特殊的生理缺陷;③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的原因;④紧急避险行为。三、道路交通违章处罚程序  处罚程序不同于处罚内容,后者是关于处罚种类、处罚标准等方面的规定,而前者则是关于如何实施处罚的规定,没有处罚程序,处罚就不能得到正确实施,处罚的内容就会落空,所以处罚程序和处罚内容一样,都是处理交通违章不可缺少的部分。  (一)违章处罚权限  1、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的由区、县级交通管理机关裁决。  2、吊扣六个月以上驾驶证由地、市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  3、拘留处罚由区、县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请区、县级公安局、公安分局裁决。  4、五十元以下罚款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交通警察队裁决,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由交通警察当场裁决。  (二)违章处罚裁决程序  1、简易程序: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