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Modern Accounting
纳税&筹划
影视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分析及政策建议
姚静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200031)
【摘要】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成功试点,“营改增”在现代服务业的试点范围也逐
步扩容。文章就影视服务行业“营改增”试点予以分析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影视服务业营改增分析建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点方案》(财税〔2011〕110 号)和《关于在上海市开展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1〕111 号)等文件精神,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工作在上海率先推行。随着“营改增”工作的
不断推进和成功试点,“营改增”在现代服务业的试点范
围也逐步扩容。本文就影视服务行业“营改增”试点予
以分析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电影和影视服务业包括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
和影视节目发行、电影放映,是电影电视产业链中的核
心组成部分,属消费性文化创意产业范畴。影视剧本著
作权销售、电影版权转让、电视节目播映权等均在本次
试点中被纳入增值税应税服务范围;电影放映、影片发
行收入仍属于营业税应税服务范围。
一、影视节目制作试点营改增情况分析
(一)影视节目制作增值税进项税来源分析
增值税进项税源的取得,对分析“营改增”对影视
节目制作企业的影响有较现实的意义。本文抽取了上海
某电影集团企业近三年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共 4 部样本,
拟从影视剧制作主要成本构成入手对影视剧制作成本增
值税进项税来源作一分析。
1. 直接人力成本。直接人力成本包括演员酬金、工
作人员酬金、协助人员费用等,对该类人力成本费用仅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涉及增值税,无法取得增值税
专用发票。抽取的样本中直接人力成本支出占制作总成
本的 20% ~ 48% 不等(抽取样本中不同片子核算口径不
同,服装、道具、布景等环节如承包给第三方制作,则
相应的费用中包含人工成本因素)。影片总投资额、创作
题材、主创实力等各种因素,不同影片直接人力成本差
异区间较大。但纵观整个创作成本,人力成本支出占绝
对比重。
2. 剧本费。剧本成本主要包括自创剧本和购买剧本
版权两种形式。对于自创剧本,主要为剧本创作人员酬金,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涉及增值税,无法取得增值税
专用发票;对于外购剧本版权,以往购买个人著作版权
可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营改增”试点对此纳入增值税
应税服务范围,若购买个人著作版权,仅能取得小规模
纳税人发票。
3. 伙食费、住宿费、场租费。伙食费、住宿费、场
租费未纳入上海“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目前无
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前述费用作为制片的主要成
本构成项目,根据我们的抽样统计平均占制片总成本的
10% 左右。
4. 差旅费。差旅费一般包括飞机、火车、轮船费、
出租车等费用。铁路运输目前暂不属于本次试点的增值
税应税服务范围。搭乘出租车目前也无法取得增值税专
用发票。
5. 特技制作费。特技制作费未纳入上海“营改增”
试点应税范围,目前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随着影
视技术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