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3年第 1期
农业经济研究
关于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问题研究的文献述评
宫同瑶王蔚
(山东财经大学农业与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山东济南 250014)
[摘要] 我国现行的农技推广体系与当前农技推广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不相适应。目前,国内学者对我国
农技推广体系存在问题的研究主要从政府、农业科研机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生产者四大行为主体的角度
入手,这些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未来研究可以围绕不同的推广组
织形式对农技推广活动的影响、如何强化不同利益主体的分工协作关系等问题展开。
[关键词]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政府;农业科研机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生产者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410(2013)01-0126-06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
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我国现行的农技推广体系是
在计划经济和农产品长期短缺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形
成和发展起来的,其推广主体单一、传导机制单调、
推广内容狭窄,特别是推广目标与农业生产和农民
的实际需要相脱节的现状长期存在,与当前农业技
术推广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很不适应。近年来,尤
其是在加入 WTO和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我国
农业发展面临的资源和市场约束不断增强,加快农
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性日益凸
显。同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现代农业
建设的开展,客观要求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
广转化能力。在此背景下,国内涌现出大量研究农
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文献。
农业技术推广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
部门较多,包括农业生产管理部门、农业科技研究部
门、涉农企业等众多相对独立且功能各异的行为主
[1]
主体中,农业技术推广的主导者(政府)、农业技术
的供体(农业科研机构)、农业技术的载体(农业技
术推广机构)以及农业技术的受体(农业生产者)是
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四大主体”,他们的行为决定着
农业技术推广的进程和力度。本文借鉴这一思路,
按照农业技术推广四大主体各自存在的问题归纳总
结现有研究成果,为进一步研究提供思路。
一、农业技术推广的主导者———政府
(一)农技推广政策法规不健全
[2]
农业技术推广的政策和法规不够完善,也不够稳定,
执行上又往往存在偏差,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
的管理协调功能。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
(2005)[3]指出,与农业技术推广有关的法规,主要
是 1993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
广法》。此外,《农业法》等其他法律也有若干相关
[4] [5]
[6]
法》的执法主体、保障责任和违法处罚等内容都不
够明确,农技推广的法律地位还没有真正确立。同
[7]
[基金项目]本文是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农技推广体系与农民科技培训财政支持政策研究———以山东省为例”
(项目编号:2012RKB01287)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宫同瑶(1984- ),男,山东邹城人,山东财经大学农业与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讲师、管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
向:农业经济、农产品贸易。
·126·吴春梅、陈文科(2004) 认为政府出台的有关
体。田素妍、李玉清(2009) 指出,在众多的参与
条款。但是,眭克仁等(2008) 、夏敬源(2009)
和陈守伦等(2012) 分别指出现行《农业技术推广
时,彭蓉(2009) 指出,目前有关政策着力点主要
经济与管理评论
农业经济研究
集中在促进农业技术的供给上,对刺激农业技术需
求和协调技术供求均衡机制重视不够;农业技术市
场活动没有真正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技术无偿外
流;我国法律对动植物新品种以及栽培规范、耕作制
度等非物化技术成果不设专利保护。赵锦域
[8] [9]
的不配套,造成了农技推广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不
相适应,主要表现为农技推广体制缺乏市场调节和
竞争激励机制,影响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技
术推广职能的发挥。
(二)基层农技推广管理体制不顺
[10]
成了“条块共管,以块为主,按专业行政区划层层设
置”的纵横交错的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夏敬源
[11] [9]
推广体系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管理体制不顺、机构设
置不合理,从而导致推广人员缺乏从事公益性技术
推广服务的积极性、数量过于庞大、人员素质低等后
果。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研究课题组
[12]
权的庞大组织,从中央到地方,推广部门被自上而下
的结构化的行政体系分割,农技推广各部门之间职
能混乱、缺少协调,从而导致农业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