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上海机场地区公共开放区内建设拆除搬迁环境.doc

格式:doc   大小:32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上海机场地区公共开放区内建设拆除搬迁环境.doc

上传人:dlmus1 2019/3/2 文件大小:3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上海机场地区公共开放区内建设拆除搬迁环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上海机场地区公共开放区内建设环境卫生设施的许可一、行政许可事项机场地区公共开放区内建设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前,由机场集团征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意见后做出审批。二、行政许可依据《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三、办理依据(一)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二)经法定程序核准的两场范围内的各级规划和各有关专业规划《浦东国际机场总体规划》《虹桥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工作区、机务维修区详细规划》《上海浦东机场东工作区详细规划》《浦东空港保税物流园区详细规划》《东航飞行部院区详细规划》四、行政许可条件(一)符合机场总体规划(二)符合机场控制性详细规划(三)符合机场场容及景观要求五、行政许可程序申请人提出申请不符合公示受理条件,受理处当场通知申请人补正符合公示受理条件,受理处出具受理通知书与有关单位协调,听取相关单位意见,现场踏勘,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批准予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许可条件符合许可条件六、行政许可期限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七、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一)申请表(1份)(二)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者其他有关计划文件(1份)(三)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方案(1份)八、申请书示范文本《机场地区公共开放区内新建环境卫生项目申请表》九、受理部门和受理时间(一)浦东机场受理处:浦东机场启航路900号302室邮编:201202联系电话:68341058(二)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00《机场地区公共开放区内新建环境卫生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