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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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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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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建立高效有序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和投诉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62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采购人预算管理级次属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的质疑、投诉,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质疑,是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本办法所称投诉,是指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但未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属于潜在供应商。本办法所称采购文件是指招标、谈判、询价、磋商、资格预审公告以及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磋商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等。本办法所称采购过程是指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投标、开标、评标、澄清、谈判、询价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第四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载明接收质疑的方式以及联系电话、传真和地址等事项。第五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受理投诉的方式以及联系部门、电话、传真和地址等事项。第六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实行实名制,应当有明确的诉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重复质疑和投诉。第七条质疑函(格式见附件2)和投诉书(格式见附件3)的基本格式和内容,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标准范本要求准备。第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是供应商质疑的直接答复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质疑答复工作。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展采购活动的,不能因为委托而推卸质疑答复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第九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供应商投诉受理的责任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第十条对质疑、投诉事宜的处理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原则。第二章质疑的提出与答复第十一条供应商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一)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内容的;(二)采购文件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三)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四)采购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依法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五)采购程序违反规定的;(六)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行为的;(七)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八)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的。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可以对其依法获取的可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二)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三)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四)质疑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供应商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布期限届满之日。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因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第十四条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授权委托书,并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各一份数量提供质疑函副本。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质疑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以及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诉求;(四)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附翻译人员签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五)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据实署名。其中,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