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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经济与管理评论
本刊特稿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
安体富杨金亮
(中囯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北京 100872;东营市国家税务局,山东东营 257091)
[摘要] 小微企业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自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
来,小微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困境,需要政府从税收政策等方面对其发展给予支持。目前,我国尚未制定针对小微企
业的税收政策,个别税收政策还存在对小微企业的歧视之嫌,这可能会加大小微企业的纳税成本,使之被排除在既
定税收优惠政策之外,不利于小微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应结合小微企业的特点和发展的基本要求,借鉴国
际经验,制定和完善支持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关键词] 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国际借鉴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410(2012)05-0005-08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
业成长迅速,已成为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
调整结构、催生新产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但自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由于小微企业
普遍具有生产经营规模偏小、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
弱、应对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等劣势,其发展面临诸
多困境,生存及发展状况堪忧,客观上更加需要政府
对其发展给予支持。
一、“小微企业”的概念及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
的地位与作用
(一)“小型微利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的区别与联系
目前在我国,“小微企业”主要有两种概念:“小
型微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它们之间既有区
别又有联系。
“小型微利企业”是由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的,
最早出现在 1994年(内资)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
中。当时规定一般企业实行 33%的比例税率,但为
了照顾一些利润较低或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因实行新
的企业所得税制而增加其税收负担,规定对年应纳
税所得额在 10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实行两档较低的

优惠税率,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万元以下的,按
18%的税率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10万元的
按 27%的税率征收。此后,在 2007年的所得税法
中,正式明确提出了“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税法
中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25%,“符合条件的小
型微利企业,减按 20%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就工业企业而言,是
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 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人,资产总额
不超过 3000万元的企业。2009年以来,财政部与
囯家税务总局多次发出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3
万元(含 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即实行减半征收。2012年,又将年应纳税所得
额提高到 6万元。但根据有关规定,非居民和核定
征收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小型微型企业”是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的通
称,是 2011年 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
家发改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中提出来的。这次标准修订的重大突破和亮
[作者简介]安体富(1938- ),男,河南沁阳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主
要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政策。
·5·
2012年第 5期
本刊特稿
点之一,是参照一些国家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
型和微型的通行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在中型和小
企业的基础上,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这一细分不
仅有利于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管理,也有利于我
国划分中小企业的标准和类型更加完善,与世界主
要国家对微型企业的标准界定大体一致。此外,标
准的行业覆盖面广,基本涵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指
标选取也更加灵活,而且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参照执
行范围。
“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是根据企业从业人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确定各行业划型标
准并据此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
型。以工业企业为例,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上述“小型微型企业”与“小型微利企业”的
认定上看,“小型微型企业”仅是按从业人员、营业
收入、资产总额三项标准进行行业划分;而享受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