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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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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zbfc1172 2019/3/17 文件大小:2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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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研究生是我校教学科研的重要力量,实施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制度,既可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又可以充分挖掘学校的人力资源潜力。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基本原则1.“三助”是指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本人课题之外的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三助”制度要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有利于促进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改善研究生的生活条件。“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应是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身体健康者。“三助”工作的研究生一般应为完成理论学****阶段(硕士研究生应进入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应进入第二学期)的研究生,本校在职研究生不得应聘。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拔特困生和博士研究生。“三助”工作的研究生所享受助学金、奖学金等待遇不变。6.“三助”之间不能兼任。二、,由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协调机构成员,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该机构就设岗、招聘、考核、经费和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负责“三助”人员的聘用工作。“三助”工作的研究生进行日常管理。“三助”研究生一般不得承担出公差任务,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领导批准。三、“三助”工作的研究生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报名。,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应聘研究生进行考核,确定聘用人选。《燕山大学研究生“三助”审批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一式两份,分别报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备案;承担上课任务的研究生,需另交一份报教务处备案。,合同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一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合同期满可续聘。,可以解聘,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研究生要求不再承担“三助”工作,应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解除聘用合同后,研究生的津贴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用人单位须在与研究生解除聘用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通知人事处并办理结算手续。研究生从某岗位被解聘后,可以继续应聘其它岗位。四、设岗条件和待遇根据按需设岗的原则,各单位于每年6月和12月份将下学期岗位设置计划报人事处并经学校批准后向全校公布。(《燕山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可在人事处网站)(1)研究生助教工作包括承担我校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教学课件制作、协助指导毕业设计和生产实****等教学工作;承担实验室管理、设备维护、实验装置制作、实验指导等实验工作。(2)设置助教岗位条件:主讲教师承担超过三个班的大课,具有辅导答疑和批改作业任务,可设一个助教岗位;主讲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超过280教分的,可设一个助教岗位;凡实验室人均实验工作量超过额定工作量两倍的,可设置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助教岗位,使人均工作量降至两倍以下。(3)受聘研究生助教的博士生和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硕士生可以承担上课任务,但须通过学校试讲考核,并报教务处审核批准。(4)主讲教师负责对承担助教工作的研究生进行岗前培训,并对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