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绑架罪的认定中文提要绑架罪是故意犯罪,通过绑架人质,并以人质为交换条件,实现勒索财物或其他的非法目的。对人质型绑架罪的主观目的尽管刑法分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其主观目的应当进行必要的限制,绑架目的是实现非财产性的不法利益,对第三人的利益侵害,以及利益的侵害具有重大而紧迫的特性。绑架罪的主观目的可以形成于绑架行为实施之前,也可以形成于绑架行为的过程中。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是绑架罪客观方面的内容,人质性是绑架罪构成的本质特征。人质性主要体现在人质的客观存在、向第三人告知绑架事实以及人质将被杀伤或长期不释放的现实危险性。绑架罪的客观行为是复合行为,由绑架行为与勒索行为组成。复合行为说符合刑法对绑架罪规定的精神,绑架、勒索相互依存,共同构成绑架罪客观行为的组成部分。绑架的方法分为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三类,绑架犯罪的暴力是对人实施有形力量,将被害人置于行为人的实力控制。胁迫应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进行精神强制。暴力、胁迫的程度应足以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其他方法”需具备实施对被绑架人的身体或人身自由的行动、足以使被绑架人失去反抗能力、违背被绑架人的意愿或失去认识能力等三个条件。抢夺婴幼儿是绑架行为,而单纯的欺骗不能认为是绑架方法。绑架罪是侵犯多种利益的犯罪。绑架罪的主体不属于负相对刑事责任的范围,但已满周岁不满周岁的人在绑架过程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而侵犯公
务,不能一概排除绑架罪的适用。对“债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的主观:勾的行为确需判处死刑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在绑架过程中抢劫被绑民人身权利的行为与绑架罪有本质的区别,但对索取不受法律保护的债标准。在绑架过程中因实施暴力的对象、时间不同,存在行为性质和罪数问题。为劫持被绑架人对第三人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不以绑架罪认定,应认定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而承担判处死刑之责,须有预见其结果的可能性,并与死亡的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承担“杀害被绑架人”之责,须以构成绑架罪为前提,并有杀人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造成被绑架人严重残疾架人财物或强奸被绑架人的,应以绑架罪与抢劫罪或强奸罪数罪并罚。关健词:绑架罪构成要件非法拘禁罪数作者:肖国建指导老师:于晓琪论绑架罪的认定中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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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绑架罪的认定详细摘要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上,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通过绑架人质,并以人质为交换条件,实现勒索财物或其他的非法目的。勒索财物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财物与物质性利益:人质型绑架罪的主观目的尽管刑法分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其主观目的应当进行必要的限制,绑架目的是实现非财产性的不法利益,对第三人的利益侵害,以及利益的侵害具有重大而紧迫的特性。绑架罪的主观目的可以形成于绑架行为实施之前,也可以形成于绑架行为的过程中。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是绑架行为的内容,绑架被害人与利用被害人为人质进行勒索两者缺一不可,绑架的人质性是绑架罪构成的本质特性。人质性主要体现于人质的客观存在、向第三人告知绑架事实以及被绑架人有被杀伤或长期不释放的现实危险性。绑架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是复合行为,由绑架行为与勒索行为组成。复合行为说符合刑法对绑架罪规定的精神,绑架、勒索相互依存,共同构成绑架罪客观行为的组成部分。绑架的方法分为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三类,绑架犯罪的暴力是对人实施有形力量,将被害人置于行为人的实力控制。胁迫应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进行精神强制。暴力、胁追的程度应以足以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采客观标准。“其他方法”需具备实施对被绑架人的身体或人身自由的行动、足以使被绑架人失去反抗能力、违背被绑架人的意愿或失去认识能力等三个条件。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抢夺、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是绑架行为,而单纯的欺骗不能认为是绑架方法。绑架罪是侵犯多种利益的犯罪,有财产法益、生命、身体与自由等法益。绑架罪的主体不属于负相对刑事责任的范围,但已满
行为人的主观为标准,但对以索债为名而行勒索之实的绑架行为应定绑架本人,也可以是非债务人本人。在绑架过程中因实施暴力的对象、时间不被绑架人本人,也可以是针对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实施,为排除反抗而之责,须有预见其结果的可能性,并与死亡的结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承确需判处死刑的,以重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在绑架过程中抢劫被绑架人财物或者强奸被绑架人的,实施了两个不同的犯罪行为,触犯两个犯罪周岁不满周岁的人在绑架过程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