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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oc

上传人:799474576 2013/11/2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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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心组学习专题调研报告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市行政服务中心李保中
(2010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于2008年上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的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部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领导对此十分重视,时任市长的陈启涛亲自启动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壮在工作上提要求,在经费上予以确保;我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领导更是全力以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研、部署和指导。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任务,采取集中办公、会议培训、通报进度、检查督办、效能考核、舆论引导等方式,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下,这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至2010年底,全市所有政府部门、县(区)政府和部分公共事业单位共86家一级信息编码单位及所属的225家信息公开单位全部在“蚌埠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诉求。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存在的问题依然较多,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是: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和领导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进而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没有认真组织学习《条例》,把自身置于事外,在适用《条例》中思想保守,观念陈旧;在实施《条例》时行动滞后,动作缓慢。表现在只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阶段性工作去应付,工作缺乏主动性。这些单位和领导认为公开的内容、时机、方式、范围等都是本部门的权力,存在“让老百姓知道的东西多了只能添乱”的错误思想,因此不愿也不敢将重要政务信息公开,对上级的工作部署采取拖延、敷衍、消极应付的态度。工作不主动,不积极,避重就轻,流于形式。
2、公开的重点不突出。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内容,致使公开的效果不好,干部不满意,群众不认可。从蚌埠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反映出,有20%左右的单位信息公开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他们只是公布了机关的工作流程、机构设置和少量法规规定,其他方面的公开内容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抽象、过时现象。公布的信息
偏重决策最终结果,而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甚至一些部门只公开那些不得不公开的、大家都知道的事项,把有可能影响部门利益的事项加以回避。部分单位网上公开甚至变成了政绩公开,政务公开栏变成了政绩光荣榜。多数单位没有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工作细则,没有明确本单位重点应公开哪些信息。反映在他们的网站上,就是照搬照转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而鲜有本单位产生的信息,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避重就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和关键信息没有公开。经对市直政府部门应公开的本单位行政职权及行政处罚依据、执法程序情况的统计,有三分之一的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相关信息,他们中既包括部分专业性较强、公众关注度不高的政府部门,也包括一些与社会经济密切相关、与百姓生活紧密联系的政府重要职能部门。还有少数单位,甚至几个月未在指定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