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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南宁西津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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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南宁西津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4页).doc

上传人:lu37777353 2015/10/2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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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南宁西津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4页).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南宁西津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新成立的筹备组负责主持。筹备组按有关规定组成。
第二章业主投票权确定
第三条确定业主投票权数,按下列方式认定业主人数和总人数:
1、业主人数:住宅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每人为一个投票权。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西津电厂(江南公司)作为法人单位业主,按1人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应当推选一人行使表决权,但共有人所代表的业主人数为一人;业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行使投票权。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2、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第四条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专有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面积:
1、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2、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3、二期架空层车位和和一期露天车位不计入面积。
第五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集体现场开会形式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视为有效。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
第六条本届业主委员会设委员七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并在当选的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取业主推荐、筹备组确定的形式,业主可以联名推荐候选人也可以单独推荐候选人,但只能推荐其所在楼栋的候选人。业主推荐候选人时,应在筹备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推荐的无效。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资)金等;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能力;
(六)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
(七)业主大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开个人的基本资料。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选举采取等额选举的方式。为确保各栋楼业主的利益,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本小区共6栋楼中,每栋不少于1人。
第十一条筹备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会议的表决票、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大会会议议程等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不经公示,选举无效。
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筹备组提出。筹备组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筹备组确定选举证、选票的发放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各若干人。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上工作人员一般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每人可以提出一名监票人。必要时也可邀请公证人、律师或其他公信力高的人士参与和监督。
第十三条筹备组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选派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