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在身边柘城县陈青集镇第一初级中学刘乾坤谈到“法”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然而作为21世纪的教师就要“知法、学法、遵法、用法”。法律它就像一个隐形的守护神,永远守护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当你找到了它,了解了它,学会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是你忠实的守护神永远的保护你;如果你不小心触犯了它,请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报有侥幸心理,因为法就在我们身边。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生活,当然也要遵守学校这个家庭里面的一些规定。为什么学生能这么尊重我们?我觉得,这与我们教师高度重视自己教授知识的能力,同时时刻注意自身在道德规范、言行举止等方面对学生的影响,是分不开的。 下面一个案例就是缺少法律意识的工作人员犯下的错误,这对于他们来说是血的教训, 今年教师节当日,依兰县高级中学班主任教师冯群超上课时公然向学生索要教师节礼物,并对学生进行了辱骂。随后,学生班长通过集资,花费296元购买了6箱牛奶,分别送给了冯群超等6名授课教师。目前冯群超因在课堂上公然索礼并辱骂学生已被撤销教师资格。我觉得这不仅是师德师风的败坏,更是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因为没收到教师节的礼,竟以鄙俗言语、彪悍姿态活活将学生训斥了一堂课。收到停止其教学工作、行政记大过的“罚单”,实在是咎由自取。教师节刚过,“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礼赞犹言在耳,却爆出班主任因未收到礼物而雷霆咆哮之事,虽属极端个案,却折射出值得探讨的法律价值观。近年来,体罚一直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教师体罚学生无疑是一种不科学,不理智,不人道的行为,给学生带来了身心上的伤害。体罚是不可能达到教育的目的,因为它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 体罚的危害性教师总以为自己在校绝对权威不容冒犯。所谓“双边活动、启发性原则”,对于绝大多数教师来说已是空中楼阁。由于教师放宽了处罚的范围,由于教师无力创设使学生轻松自如的环境,所以他们就在课堂内外频频实施体罚,给教育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危害性极大。概括来说,体罚的危害性有: 1、难以转变学生不良的态度。虽然体罚可能达到在特定情境中制止某种行为的目的,却很难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体罚与变相体罚只能使学生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这种体罚与变相体罚显得相对无效。 2、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杀鸡儆候”式的体罚使学生在行为上谨小慎微,时时、事事消极防卫,害怕教师。这就不利于学生形成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思想品质,也不利于班集体形成文明、和谐、轻松的氛围。 3、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焦虑。这就不利于学生健康心理素质的培养,反而会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经常体罚会提高学生对体罚的极度反感,学生对体罚反应迟钝,逐渐失去对体罚的敏感。为了达到应有的效果,教师往往又要加重体罚,这样就导致体罚的恶性循环,带来不堪设想的教育后果。 4、导致师生关系紧张。体罚会使师生产生冲突乃至对抗。这既损害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和人格魅力,也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事实证明,每个学生都会犯错误,而老师们应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胸怀来教育他们,以一种有效的方式来管理他们,让孩子们在情理法的教育氛围中茁壮成长我们要充分地学习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