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2
铜陵县2012年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
被考核单位: 时间: 年月日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情况说明
一、领导
重视
1、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2、每年召开办公会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两次以上;
3、主要领导参与食品安全专项活动两次以上;
4、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5、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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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2分,查会议通知、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文件及有关资料,缺一项扣2分;召开会议或参加活动少1次扣1分;每项扣完为止。
二、综合
工作
1、及时向县食安办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全年食品安全监管动态信息12篇);报送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及计划;
2、及时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环节专项整治方案、工作信息;及时公告消费预警;案件查处信息;
3、根据《铜陵县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铜食安委〔2012〕2号)制定并报送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
4、按要求参加县食安委、食安办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
5、积极组织、参与或配合食品安全工作的创建活动、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及执法活动;落实县政府、县食安办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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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2分,查记录、文件及相关资料,每缺一项扣2分。①上报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2篇,,报送不及时一次扣1分;未按要求制定半年、;②未在本部门网站公开本年度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各项整治方案、工作信息、案件查处信息、,(见图片及上报情况);③未按要求制定、报送年度计划的各扣1分;④少参加一次县食安委或食安办召开的相关会议,扣1分,迟到或早退1次,;⑤未参与或配合相关活动一次扣1分;交办的工作未及时完成或落实一项扣1分;每项扣完为止。
三、应急体系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了食品安全应急队伍,成立了食品安全专家库,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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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预案扣1分,未完善应急队伍扣2分,未成立应急专家库扣2分,发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上报不及时,此项不得分。
四、建立信用体系
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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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方案或措施扣1分,未组织实施不得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情况说明
五、举报投诉查处率
1、制度建设: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皖政办〔2012〕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皖食安委办〔2012〕15号),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方案;办公场所适合工作需要,有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
2、途径建立: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号码、传真、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等;食品安全有关部门规范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公布查询举报投诉处理进展及处理结果的方式;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充分
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加强对《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宣传,提高举报奖励办法知晓率。
3、投诉受理:食品安全有关部门有专门的投诉举报记录本,记录的内容包括:投诉人信息(投诉时间、姓名、性别、联系方式,匿名举报的应设有6位数代码),投诉内容,拟办意见,领导批示、意见反馈等;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不得推诿,应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将案件书面移交相关监管部门并告知举报人。
4、案件查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上级部门转、交办案件的查处时效情况;食品安全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的每一个案件要认真查处到位;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及时将投诉案件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举报违法行为经直接查处的食品安全有关部门查处结案后,按《举报办法》规定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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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完为止
①;现场查看是否有举报投诉办公窗口或工作台、专或兼职人员负责、标示牌、举报投诉流程图,;②查看网页,是否公布举报电话号码、传真、通讯地址、电子邮箱、举报流程图,;查看报刊、新闻图片、网站信息或询问监管对象等形式,对宣传发动不到位的酌情予以扣分;③现场查看,无举报投诉记录本的,此项扣1分;投诉人信息(投诉时间、姓名、性别、联系方式,匿名举报的应设有6位数代码),投诉内容,拟办意见,领导批示、意见反馈,;
查看有关资料,发现1例推诿或受理后未移交相关监管部门的此项扣1分,移交时间超过2个工作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