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转变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真正建立起符合民主、法治要求,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是多年以来民心所盼,也是政府自身不断改革和自我完善的一件大事。转变政府职能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扯到政治体制改革的方方面面,但本质问题是政府对自己在政治体制中所处角色的重新审视与思考。在开放的市场经济中,政府究竟应该发挥什么作用,政府怎样找到自己本来应该承当的角色。政府职能转变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与核心,又是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连接点,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是推进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提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政府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通过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进行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政府是全能型的。政府扮演了生产者、监督者、控制者的角色,为社会和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和角色被淡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定位主要是:弥补市场不足,促进社会公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要求政府把微观主体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调节。政府由原来对微观主体的指令性管理转换到为市场主体服务上来,转换到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市场机制是迄今为止人类所拥有的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工具,它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费用、最简单的形式把资源配置的信息传递给利益相关的决策者。它能够使消费品得到最佳分配,使生产要素达到最佳配置,让动态的经济发展问题得到基本的解决。但市场却不是万能的,它会在某些环节上失灵。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责应是弥补市场缺陷。
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宏观调控职能。加强宏观经济的总量调控,增进市场和弥补协调失灵。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备以及市场竞争的分散性、盲目性,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均衡的实现具有长期性和波动性,有时甚至不可能或者即使达到均衡,经济上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因而有必要针对市场调节在总量均衡目标实现上的局限,引入政府调节。
(2)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职能。公共物品具有消费行为的非对抗性和消费者的非确定性等特点,其产品一般投资规模大,生产周期长,这就使私人无法生产或不愿提供此类产品。因而必须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并监管其使用过程中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3)市场监管职能。即政府为确保市场运行畅通、保证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而对企业和市场所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4)调节收入分配。有效率的市场制度可能产生极大的不平等,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收入分配,必然造成收入差距过大,因而通过制定分配政策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来调节收入分配,防止贫富分化,兼顾公平就成为以公众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政府的重要职能。
二、我国政府职能行使中所存在的问题
经过30年的改革,我国政府职能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政府职能行使中仍存在许多的越位和缺位现象。所谓越位是指一个政府主导型的经济体制,未能随市场的发育向市场主导型的经济体制转型,政府依然在做市场应该做而且可以做的事;所谓缺位是指一个以经济建设为主导型的政府未能随着市场的发育和社会关系的变化及时地向公共服务型的政府转型,政府未能真正做政府应该做而且可以做、市场却无法做到的事。
(一)政府没有行使其对市场机制的补充和替代的特殊职能。
我国作为一个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政府应行使其对发育不完善市场机制的补充和替代这一特殊职能。当然,这种补充和替代是有代价、有风险的,是具有过渡性的,应把握好补充和替代的度,减小由于“政府失灵”产生的代价和风险,并随着市场机制的发育逐渐退出,而不应作为一项长期的政策选择。但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 政府补充和替代市场的功能已经滞后,并有向长期化、制度化发展的趋势。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是非常不利的。
(二)政府对投融资风险甚至重复建设问题管得过多。
由于市场机制具有诱发投资和产业重组的双重功能,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和融资活动应由企业自主进行,并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风险,政府没有必要考虑投融资风险甚至重复建设问题但在我国,企业却没有真正的投融资自主权,政府对企业的投融资项目要经过层层审批,导致企业立项困难,因而失去很多市场机会。
(三)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方面严重缺位。
近两年我国的立法进程进一步加快,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框架已基本建立起来。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普遍存在。
一些企业为了获取巨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