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增强教师提高实践能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设一支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资格条件1、 基本条件(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2)具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胜任学校教学工作。具备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能灵活运用专业理论,完成实践实训教学的指导任务。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 必备条件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1)取得本专业非教师系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如工程师、医师、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律师、翻译、网络工程师、网络规划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资格证书。(2)具有本专业高级(三级)以上国家或行业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如国家职业资格的高级工、"三级/高级技能"证书等。(3)近五年有一年及以上在企业或科研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挂职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4)参加国家、省市权威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近两年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效果良好。具有省(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能积极适应学校转型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经学校认定的其它条件。二、认定程序1、 本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如实填写《“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他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 教学单位推荐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述职。各教学单位推荐工作小组在本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填写《〃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2)z连同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各教学单位确定的上报人选要在部门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三天。3、 学校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对被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名单。4、 学校审定推荐名单报请学校审定,确定人选。5、 公示对审定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6、 手续办理审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颁发’双师型"教师聘书,聘期五年。三、 管理机制1、 "双师双能型"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五年复审一次。对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资格。2、 学校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双师双能型"教师的管理与考核工作。四、 工作要求1、"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教学单位要积极为广大教师申报"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创造条件,同时在政策上给予倾斜,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社会生产实践、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工程应用项目、开发研究项目、调查与对策研究项目,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并考取高级技术(技能)等级证书。2、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认真制定’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计划,逐步改善本单位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技能结构。3、 各教学单位要积极与企业、行业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