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重点要点内容整理下载(精悍版)
第一节概述(了解)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销售货物
交易活动发生地
提供劳务
劳务发生地
不动产转让
动产所在地
动产转让
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个人住所地
第三节税率
税率
适用范围
25%
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0%(实际10%)
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0%
小型微利企业
15%
高新技术企业
低税率优惠过渡政策
15%-25% 分5年过度采取“321”模式(从2008年开始)
西部地区
鼓励类产业企业税率15%
第四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收入总额:
表一:
销售商品
托收承付方式
办妥托收手续时
预收款方式
发出商品时
需要安装和检验
购买方接受商品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
如安装程序比较简单
发出商品时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时
售后回购
各自按购销业务处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收到的款项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在回购期间确认利息费用。
商业折扣
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
现金折扣
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收入,现金折扣实际发生作财务费用处理
销售折让
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以旧换新
销售商品按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分期收款销售货物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完工进度或完成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产品分成方式
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额按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买一赠一
不属于捐赠,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
提供劳务
安装费
依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宣传媒介的收费
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软件费
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服务费
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收费
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会员费
只有会籍,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入会员后,不再付费或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特许权费
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劳务费
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
转让股权收入
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计算转让所得时不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可能分配金额。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租金收入
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
利息收入
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接受捐赠收入
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为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
表二:
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