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讲高校师生
一、高校教师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一)教师地位的历史分析
◆先秦
◆封建时代
◆近代
◆当代
结论:我国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教师中心论
◆儿童中心主义
结论:教师在知识传授过程中 是服务者,但在整个过 程中起着主导作用。
(二)高等学校教师的作用、任务和职责
(1)通过继承、传播、发展和创造人类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来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2)通过社会服务,直接推动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培养专门人才、开展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教书育人:教书(经师)→育人(人师)→在教书中育人(既做经师又做人师)
科学研究:丰富教学、发展文化、树立威望、完善自身
服务社会:了解社会实际、理论联系实际、促进科研教学。
(1)助教的职责
①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公共外语、体育、制图等课程的教师还应讲课),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②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③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④参加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2)讲师的职责
①系统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②担任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③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技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参编、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④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等。 ⑤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⑥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3)副教授的职责
①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②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技工作,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③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 ④指导实验室的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⑤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协助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指导进修教师。 ⑥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⑦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等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