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节国际工程承包中的施工索赔
在国际工程承包中,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承包商在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承包商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要求业主或有关方面赔偿费用损失,称为施工索赔。
国际工程承包是一项高风险的事业。索赔经常发生,施工索赔是工程管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一项工程中,有经验的承包商从施工索赔得到的款项,有时达工程造价的10-15%。
一、施工索赔的分类
可根据不同标准分类:
1、按合同中是否规定。
(1)合同规定的索赔。工程承包合同中对如何处理有规定,如:工程量的增加;业主原因造成拖延工期;
(2)超越合同规定的索赔。合同中没有明文规定,比如:业主违反合同,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
2、按索赔发生的原因。
分为设计变更索赔、工程变更索赔、施工条件变更索赔、拖期支付工程款索赔等等;
二、施工索赔的依据
索赔是承包商的一种正当权益要求,能否通过索赔取得补偿,关键取决于索赔的合理性和提供的索赔依据是否准确。索赔依据包括:
1、施工期间的工程项目材料。
(1)定期与业主雇聘人员的谈话资料;
(2)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表;
(3)各种施工进度表;
(4)工程检查和验收报告;
(5)工程照片;工地日志、施工备忘录;
(6)与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来往信件。
2、施工期间财务资料。
(1)有关人工部分;
(2)有关设备部分;
(3)有关预、决算,成本部分;
(4)有关财务部分。往来帐目、各项费用付款凭证、会计日、月报表、帐本等;
三、施工索赔的原因
1、工程变更。
2、施工条件的变化。如:地质条件,业主提供了不准确的地质资料,承包商在施工中遇到了复杂的地质结构;
3、工程暂停或中止。业主原因;
4、加快工程进度。业主原因;
5、拖延支付工程款。
6、材料涨价。如合同中规定,可提出索赔。若合同规定业主对材料涨价不予补偿,则不得索赔;
7、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属业主风险。
五、施工索赔的程序
1、提出索赔要求。
按国际惯例,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并抄送业主)提出正式书面通知,要求索赔。逾期不报,业主将拒绝索赔要求;
2、提出索赔报告。
在提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提交索赔报告:包括索赔的款项和论证资料;
3、会议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不能在工地解决索赔,要采用会议协商的办法。合同双方派代表参加会议;
4、邀请调解人解决。
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由双方协商邀请一名熟悉工程承包业务的律师进行调解;
5、监理工程师决定。
调解无效。可采用监理工程师决定。承包商以书面形式提请工程师做出对索赔问题的处理决定。工程师在接到承包商的申诉书后,必须在80天内做出处理决定。双方在接到工程师处理决定后70天内没有反对意见,工程师决定生效;
6、经上述程序,索赔争端不能解决,可提交仲裁或法律诉讼。仲裁和法律裁决都具有终局性。
第六节国际工程承包的风险管理和保险
一、风险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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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是指在特定时间和情况下,实际发生的结果与主观预料之间的差异,并且这种差异伴随某种损失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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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不同角度分类。
(1)按风险结果的不确定性,分为:
纯风险:只会带来损失,如自然灾害;
投机风险:可能带来损失,也可带来收益的风险,如投资股票;
(2)按风险来源,分为:
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工程技术风险;管理风险。
(3)按风险的性质,分为:
可管理的风险;不可管理的风险;
(4)按风险受损失的对象,分为:
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信誉风险。
二、工程风险因素
从国际工程市场分析,常见的风险因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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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局不稳; 国际关系紧张: 拒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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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货膨胀:外汇风险:业主延期付款:
分包:包括承包商选择分包商出现的风险;分包商被总包商雇用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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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条件; 工程变更; 新工艺、新技术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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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