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失业待遇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失业登记时间年月日户籍所在地省市联系电话原工作单位申领情况(必填)是否曾在外地参加失业保险且未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口1、是口2、否户籍不在本地的本省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待遇领取地口1、本地领取口2、回户籍地领取外省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按月领取或者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口1、按月领取口2、一次性领取申请人签章谨此承诺:所提供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已知悉所申领待遇的相关政策,特申请核定相关待遇。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审核意见经审核,同意其申请,从二○一年月起发给失业保险待遇。初审:复核:审批:201年月日201年月日201年月日审核缴费年限合计:月,其中:实际月,视同月,合:年月备注申领须知一、填表须知:申请人按照本人实际情况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须由本人办理。办理时间:每月1-20日(正常上班时间)。二、需提供资料(以下所有资料的复印件请用A4纸格式提供):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2、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失业登记);4、没有社会保障卡的,提供参保人本人的广发银行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三、申领须知:1、如曾在外地参加失业保险且未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须先办理转移手续,待办结转移手续后再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2、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筹地区外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选择在统筹地区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当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3、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如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失业保险关系。联系电话:228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