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县教育文化局
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XX省文化厅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文厅字[2008]17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本县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深入持久的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总署的落实,促进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本县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良好局面。
二、督查范围
县直各文化单位及所辖的各文化场经营所,重点排查以下场所:
1、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艺术剧院、电影公司、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
2、文化经营场所包括:演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网吧、音像制品经营市场等;
4、公益性文化活动;
5、近年来发生过安全事故的单位。
三、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生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建设情况;
(二)贯彻落实《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对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
XX府厅字[2008]4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
(三)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各类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行为的情况;
(四)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工地、文化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和保卫安全的总署、预警、应急等的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一)从4月25日至6月30日。县直各文化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和整改。县教文局将组成督查组,对不少于1/3的县直文化单位和不少于1/3的乡镇进行督查。
(二)从7月1日初至7月25日。县教文局将继续进行重点专项督查行动。
(三)7月25日前县直各文化单位要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于7月28日前将总结报县教文局文化股。
五、督查方法
(一)听取被督查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情况汇报。
(二)查阅被督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会议记录、纪要、文件、规章制度以及规程、日志等资料。
(三)深入公共文化场所、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和集中督查。
(四)向被督查的单位反馈督查意见,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并跟踪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参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全体工作人员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配合安监、公安和消防部门,将这次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