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课件.doc

格式:doc   大小:190KB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课件.doc

上传人:desfretg 2019/5/21 文件大小:19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课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机电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受理单№:使用单位(章)单位名称温州市×××有限公司变更栏单位名称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街道××路×号联系地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联系人张三联系人联系电话88888888,139000000000联系电话组织机构代码913300000000000000机构代码维保单位╱联系电话选择检验项目□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依据第一联检验机构存档□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4-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TSG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6-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Q7015-201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N0001-20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到期设备概况序号设备名称注册代码主要参数检验费编号(位置)人员持证情况电动单梁4170330300201600000额载5t跨度16m□有✔无简易升降机48703303002016000004层4站4门;额载1t共 2 台收费合计:约定本院在接到具备定期检验条件的检验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为使用单位安排相应的检验,检验报告自设备检验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起重机械15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按浙价费[2004]165号、浙政发[2008]66号、浙价费[2011]249号、浙政办发[2013]109号、浙质财函[2015]20号收取检验检测费,拒付或拖延者每日加收1%检验检测费滞纳金;客户保证提供必要的检验现场条件,设备维保合格,确保检验人员的安全;保证提供检验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告领取方式:□电子报告网络打印□自取□邮寄单位邮编:领证(检验报告)注意事项:1、使用单位应在设备检验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到本院或以下办事窗口领取检验报告,超过30天未领取,本院将自行处理:□温州市特检院: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中国鞋都一期31号地块质检特检大楼附属楼1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88579777□龙湾办事窗口联系电话:85980807□平阳办事窗口联系电话:63696150□乐清办事窗口联系电话:61885606□瑞安办事窗口联系电话:66808456□苍南办事窗口联系电话:68126908各县区窗口地址请电话联系办事窗口或扫描窗口地址二维码如右或登录温州特检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温州特检“服务专区”_办事指南中,扫描二维码如右窗口地址二维码微信公众号二维码2、领取检验报告需带下列资料:①定期检验受理单②检验费发票或复印件接受人(使用单位代表)签字:张三2018年9月29日资料审核意见受理人检验人员受理日期年月日安排检验日期年月日注:到期设备概况栏填写不下,请另行附页。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机电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受理单№:使用单位(章)单位名称变更栏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组织机构代码机构代码维保单位联系电话选择检验项目□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依据第二联报检单位存档□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4-2012《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