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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岗位职责 规避监管风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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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岗位职责 规避监管风险.doc

上传人:雾里看花 2019/5/23 文件大小:1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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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岗位职责 规避监管风险.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Forpersonaluseonlyinstudyandresearch;mercialuse蚃认清岗位职责规避监管风险肈李向齐羆对任何行政部门来讲,“法无授权即禁止”,授权就是职权法定。授权也是限权,授权的同时也限定了行政权力行使的范围和大小。行政职权只有在国务院三定方案规定和法律授予后,行政机关才能履行。凡是法律授予工商机关的职责,我们必须履行,必须到位,否则就是放弃职权,是行政不作为;法律没有授权的就坚决不能越俎代庖,不得作为;否则就是乱作为。因此,我们只有在牢固确立工商行政管理职权法定意识的基础上,来理解职能、认清职责、履职尽责,才能有效控制风险。也就是该主管的事要认真履行主管职责,该牵头的事要义不容辞地发挥牵头作用,该配合的积极予以配合;对发现的经济违法行为,属工商监管职责范围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属其他职能部门管辖的该汇报的汇报、该移交的移交、该通报的通报,切不可揽职过多。要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用到该管的事情上,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薄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这就是说,只要质量问题产生的根源不在流通环节,就不是我们的责任,我应该办的是在政府的协调下配合有关部门在流通领域检查、召回问题产品。我们只是配合,而不是主角,不应该由我们牵头检查、召回。比如三聚******超标奶粉事件、双汇事件等等,问题根源全是发生在生产环节,产品一出厂就有问题,并不是流通环节没有储运好发生变质而造成的,然而在因召回问题奶粉不力的问责事件中,工商局的部分人员却成了替罪羊。是谁准予在产品包装上打印上去的质量安全认证标志,是谁准予打印上去的质量免检产品标志?是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不是工商局。你已经在上面打印了这些标志,工商局还怎么抽检?然而事实却证明打印了这些标志的名牌产品质量却有不小的问题,这究竟是谁的过失?谁的过失应该由谁弥补,工商局只是配合技术监督局在流通领域召回这些不合格产品,而不是召回行为的主角。这些问题产品应该由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负责召回,他们完全可以责令生产厂家按照批发层次逐级召回,省时高效。而不应该让工商局在流通领域象大海捞针一样逐户检查召回。应该认清岗位职责,工商局不应该成为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的下属单位,造成他们一旦抽检出不合格的产品,就把结果甩给工商局了事。工商局就被动地、盲目的在整个流通领域检查、召回。检测一种产品是否合格需要多长时间?需要多少精力和经费?而要把已经流入市场的这些不合格产品全部检查召回有需要多少人力、物力、财力?现在的基层工商分局人员严重匮乏,多年不进新人。就像这个社会一样,出现了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哪有那么多的执法人员去大海捞针?哪来那么多的时间、精力、物力、财力?螄反过来,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工商局应该定期组织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抽检,但是工商局抽检结果没有法律效力,还得到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送检。法律应该赋予工商局依法出具检验报告的法律效力,一旦检出不合格食品的问题出在生产加工环节,则把检验结果通报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由他们负责召回所有问题食品。只要是一出厂就存在的产品内在质量问题,流通环节的经营者是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知道的,况且好多都是名牌产品。如果问题出在流通环节,确实是因为流通环节的经营者保存、运输不力造成的食品质量问题,或者故意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销售明显的假冒伪劣产品,那么工商局责无旁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