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问题研究
【摘要】目前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收购(MBO)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国有企业MBO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对明晰产权、提高管理效率、降低代理成本等具有积极意义,但同时由于管理层收购的特殊性和不规范性,使大量国有资产面临流失的可能。文章对此进行了分析,提出应辩证地看待国有企业MBO问题,谨慎尝试,并采取强有力措施保证MBO规范进行。
【关键词】国有企业;MBO;积极意义;问题;措施
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从“政企分开”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两权(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到“管理层收购(MBO)”,有关国有企业的改革举措无不受到众人的关注。
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MBO)最初是上市公司管理层以取得公司控制权为目的发动的一种股份收购,后来发展成为较为普遍的公司管理者或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的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通过这样一个收购过程,公司管理层的身份由单一的经营者变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双重身份。
管理层收购现象最早由英国经济学家麦克·莱特于1980年发现并进行了比较规范的定义,经过20多年的发展,管理层收购在国外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近年来,买卖国有企业成为地方官员的一种时尚。有关调查表明,我国国企改制高峰主要在2000至2003年期间。在2003年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之前,国有产权转让方式中有90%的企业采取了协议转让。1998年四通集团启动的管理层融资收购开创了中国MBO先河,之后粤美的、方大、佛塑股份、洞庭水殖等公司也相继实施了MBO。MBO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转让中一种重要的手段和方式,MBO中存在的问题也引发了几乎席卷各阶层的“国有产权改革大讨论”。
一、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的积极意义
(一)明晰产权,解决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的问题
国有企业归国家或全民所有,在当前的法律制度下,由于国家没有独立和完整的所有者人格,所以国有企业主体往往是缺位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企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因此受到严重局限。国有企业MBO的实施,使企业原来分离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得到相对统一,从而较有效解决了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完善企业激励机制,降低委托代理成本
国有企业的长期激励一直是个难题,管理层和公司投资者的目标经常偏离,管理层经营行为的短期化问题十分严重,许多国企的大量资源被用于管理层的在职消费,并导致经营业绩逐年下滑,国家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MBO可以理顺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实现管理层对决策控制权、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接管,充分调动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管理效率,有效地降低代理成本。国外的实践也证明,MBO在激励内部人员积极性、促进企业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有效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增强企业经营绩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管理层收购面临严重问题——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一)评估环节。往往是少评、少估或评估不足,使出售价明显低于资产的实际价值。购卖者既可通过与有关官员的私下协议达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