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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日常工作规范要点.doc

上传人:drp539606 2019/6/14 文件大小:1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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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日常工作规范要点.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序号监督内容监督目的法律依据违法行为处罚备注1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评价查看预评价报告和批复情况是否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十七条第一款,《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一项: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开工建设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是否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十七条第一款,《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一项: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开工建设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是否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十七条第一款,《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一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2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查看控制效果评价报和批复情况是否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十八条第三款,《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七十条第四项: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是否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十八条第三款,《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七十条第四项:职业病防护设施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不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十八条第三款,《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七十条第四项: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十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二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3许可查看放射诊疗许可证情况是否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医疗机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进行诊疗科目登记开展放射诊疗工作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医疗机构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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