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国税事业发展
国税作为国家组织税收收入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如何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为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促进国税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作为国税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我认为:只有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并紧密结合行业特点,毫不动摇地做到“四个必须坚持”,国税事业才能健康和谐发
展。
一、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把握税收工作灵魂。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方略在税收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税收工作的灵魂,也是实现公正执法的客观要求。国税部门只有坚持不懈地推进依法治税,才能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促进各项改革措施和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才能维护好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纳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首先,要做到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依法征收,切实维护好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坚决防止出现因任务重、怕完不成收入计划而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打折扣的情况,更不能随意扩大政策界限,违规审批减免税,造成税负不公,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其次,要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通过大力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积极推广计算机自动考核,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追究执法过错,使税收执法的全过程处于严格的监控状态,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过错行为,确保税务部门正确行使税收执法权。其三,要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税收管理与税收服务两者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片面强调或忽视某一方面,都是错误的。必须牢固树立税收经济发展观,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理念,在严格依法治税的前提下,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营造和谐的征纳关系。
二、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国税干部动力。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不断推进税收改革创新,激发国税干部动力,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第一,要强化创新意识。国税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注重科学分析税收工作的新形势,规划税收工作的新实践,描绘税收工作的新蓝图,以改革创新的观念审时度势、以改革创新的勇气直面问题,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开创新局面,用改革创新精神创造新业绩,大力提高改革创新能力,推动税收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第二,要突出创新重点。准确找到我们税收征管和内部管理方面的“毛病”,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以完善。对外要围绕建立功能齐全、业务流程简捷、内部运转顺畅、监督制约有力、管理服务高效的办税服务体系进行创新。对内要围绕建立“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税收管理体系进行创新。第三,要完善创新机制。改革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系统思考,周密部署,长期坚持,循序渐进。一是做到领导重视,加强对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创新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做好思想发动,使全局上下牢固树立创新的理念。三是建立奖励机制,激发广大国税干部的改革创新工作热情,培养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精神,增强改革创新工作的主动性。四是持之以恒,抓一个巩固一个,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