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莆田学院文件莆院教[2008]164号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实验教学实施细则的通知各院、系(部):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经研究,现将《莆田学院实验教学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附:《莆田学院实验教学实施细则》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主题词:教育实验细则通知抄送:校领导,教务处莆田学院实验教学实施细则实验教学是高等教育中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培养学生进行科学实验和独立、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为规范我校实验教学管理,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一、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一)巩固、验证和加深课堂理论知识;(二)培养学生科学创新的实验素养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三)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采集和处理数据的能力;(四)培养学生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五)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归纳、解决问题和组织管理能力。二、实验教学大纲(一)单独设课和非单独设课的实验课均要求有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应包含以下内容:1、实验课的中文名称、英语译名及课程性质;2、本大纲适用学生层次及适用专业;3、设置的实验项目及实验项目的类型;4、本门课程实验总学时数及每个实验所需的学时数;5、实验教材、参考书;6、实验教学的目标与要求;7、考核方式。(二)制定和修订实验教学大纲的程序:1、由课程主讲教师和有关实验室工作人员共同起草;2、经教研室及实验室讨论,并签署意见后报开课院(系);3、开课院(系)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4、实验教学大纲是进行实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一旦制定,就要照之执行,不能随意改动。若确需改动的,需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经教研室及实验室讨论,开课院(系)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备案。三、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一)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是学生获得科学实验知识、掌握实验技术、培养实验能力的重要工具,也是实验教学人员开展实验教学、指导教学实验的基本依据。凡单独设课的实验课应有实验教材;非单独设课的实验课应有实验指导书。(二)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应与实验教学大纲同步制定(修订)。(三)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实验目的;2、实验任务;3、实验原理;4、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5、实验步骤;6、注意事项;7、思考题。(四)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应在课前发给学生,否则不得进行实验教学。四、实验指导教师(一)实验指导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并撰写教案。教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实验的基本原理及应讲授的实验知识;2、实验预做情况及必要的实验数据;3、重点及难点;4、可能发生的问题及防范、处理措施。(二)新开实验及首次上岗的实验指导教师都须试做、试讲实验,并作好试做、试讲记录。且首次上岗的实验指导教师须经实验室及院(系)领导认可后,方能独立指导实验。实验室应存档相关的材料记录。(三)学生第一次上实验课前,实验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实验安全教育,对违反学生实验守则及相关实验制度或不听指导的学生,实验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四)实验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认真、及时批改,不合格的要根据情况重做实验或重写报告。对不交实验报告或抄袭他人实验报告者,该次实验成绩按零分计。五、实验教学的组织(一)各院(系)按专业教学计划制订实验授课计划,将实验教学任务落实到各实验室,并于每学期初将实验授课计划表报送教务处。(二)实验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