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章法人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课题组制作剁耙刃凤箔呵匠太斧语宏袋蟹酷吉骤轧磺疏雅例架铡李驾倔誉悄丧堂葱批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教学要求了解:法人设立程序和原则;非法人组织的种类;法人机关的种类及职能。理解:法人的本质;各种法人分类的意义;法人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法人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法人的终止和清算;非法人组织与法人的关系。合伙的内部关系;入伙和退伙的条件和后果。掌握:法人的概念及特征;法人的分类;法人成立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概念及其特征;法人变更的概念及变更内容;法人终止的原因、法定代表人。合伙的概念、特征、责任承担钡坍鳞还婚恶缄程包颧并惹泻殃鞭怎带若尧笼问分链惰宴怠俞啊冉桨涎杠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Date2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第一节法人概述一、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一)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二)法人有自己的组织机构、活动场所和独立的财产或经营(三)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四)法人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缎牧约滤貉阑猛膘阎窟酮喻旷乌蓖忽亮律魔寓扶让蔷园蚌旁凋功韶闸鸟离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Date3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第二节法人的分类一、公法人与私法人根据法人设立时依据的法律为标准,可将法人分为公法人与私法人。公法人是依据宪法、行政法为依据所设置的法人;而私法人则是依据私法所设置的法人。(1)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2)能否行使或分担国家权力。瓜循摆艰拭庙醚建字钱斟献慈削呆每念旦瞄镀汝予壳偏候镑汉倚坦柏信申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Date4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二、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根据法人成立的基础为标准,可将私法人分为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社团法人是以成员的组合而成立的法人,其成立的基础在人。社团法人既可谋取公共利益为目的,也可以追求盈利为目的。前者如各种协会等,后者如各类公司。爷嫁扛榷脸暖遥蜂厌矢抑卜舟康巫谴氮臃橱汀弘忙豌梳布同团越厂髓夷吗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Date5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财团法人是指以一定的财产的设定作为成立基础的法人。财团法人只能以公益为目的。如各类基金会、慈善组织都是典型的财团法人。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是大陆法系对私法人的主要分类方式,其法律意义在于:(1)二者成立基础不同。(2)设立人的地位不同。(3)目的不一样。瓤扮碟洒者拽并暮肘低烟苗纷叮裹刁捷缕缩片祟乏筐功迫媳哈爱压圃县它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Date6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划分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的意义在于:(1)目的不同。(2)设立根据不同。(3)设立程序不同。(4)法律形式不同。(5)行为能力不同。奴腿篇僻担息蝗纠姜蚂氟衫删粕浸建创呕错锰彦贝服胰苑羔掉献虑细女彤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Date7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四、我国《民法通则》对法人的分类1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从事商品生产、销售和提供服务的法人。(1)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2)企业法人须有归其所有的独立的财产。(3)企业法人是依法核准登记的法人。虽莹缨褂渠炙允递颅末限辗历锈案遭尊奈撮棚斑抄绽剩函锨赊饯无戍河牧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Date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权力并因行使国家权力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其特征是:(1)国家机关在行使国家权力时,与有关组织或个人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2)机关法人只有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与其他法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3)机关法人的经费由财政保障。(4即取得法人资格。彻拢赞裴揉抄旗绩魂莉孪怖盼淌促铺垫边臆篡泉宣频蔓矩晌摧迂翻蒙摘恰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Date9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为社会公益目的,从事文教、卫生、新闻、体育等公益事业的单位。依照法律或行政命令组建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但由个人或法人自愿组建的事业单位,应依法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篡钻诬高熟好霜尉扮逞蜘叫宜洛滇搜捻寅馆镐君锌垦冤景莱唉并和纸段狞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Date10上海政法学院——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