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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事故处罚制度(纤维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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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事故处罚制度(纤维板).doc

上传人:drp539607 2019/6/24 文件大小: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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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事故处罚制度(纤维板).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产品质量事故考核办法(BCQGZD-061221-02)为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规范产品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明确标准,提高员工质量意识,确保出厂产品能满足客户要求,尽量减少质量损失,提升企业形象,创造最佳效益,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原则坚持产品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原则。即:产品质量事故必须按损失比例纳入考核。同时生产系统要做到质量事故“三不放过”:未查质量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考核、教育不放过;未找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二、,销售分公司要及时将质量信息卡反馈到板材公司售后服务处。,同销售分公司业务人员联系确认,然后反馈到生产处,由生产处协调质检科及相关车间,对质量事故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当日内报到公司售后服务处。,派出人员到市场调查处理。必要情况下,生产车间可以派人一同前往,但如果市场反馈信息属实,期间费用由生产车间自理。,实事求是地形成书面报告,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按程序审批后报企管办予以考核。三、、产品理化指标达不到合同要求造成的质量问题,其质量责任由相应车间、质检科承担。、碰撞等质量问题,由销售处核实后,损失由运输部门承担。,因装卸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装卸部门承担;如因保管人员监督不力或隐匿不报而造成的损失,由销售处核实后,质量责任由物管科承担。,责任由质检科承担。、质量信息不全或有误而造成的质量损失,责任由销售分公司承担。、仓储员调度、发货有误或延误交货期形成的损失,由调度员、仓储员承担。,因保管不力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物管科承担。,责任由供应部门、原料场和检验部门承担。,但车间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生产车间承担。,公司派人到市场进行调查所造成的差旅费等费用,全部由销售分公司承担。,属安装原因形成的木地板质量问题,由销售分公司辖区内的代理商负责。,经判定,因多方原因形成的(如既有产品本身质量责任,又有安装公司责任,还有其他责任的),损失由责任方共同承担。,安装后发现造成的损失,安装公司承担50%责任,我公司承担50%责任。我公司责任由深加工、地板厂和质检科承担。,安装方不控制不反映,承担70%责任,公司承担30%责任。安装中及时控制,有问题的产品可立即调换。公司的责任应由地板厂、质检科承担。,责任由打包人员承担。(即通过合同评审而签订的合同),产品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损失由生产处和相关车间承担;对公司特批的特殊情况下的合同,出现质量问题时可酌情考核生产处和责任车间;对未经评审、不按程序而私自签订的合同,无论是否出现质量事故,均严格考核合同签订人责任。,公司多配货造成长期积压形成降价或调出的损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