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2008年7月7FI校党政联席会通过)一、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全口制在校博士研究生或在职博士研究生。二、 考核时限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在入学后第三学期末之前完成,在职博士研究生可在第四学期进行。因客观原因无法按吋参加中期考核者,应事先提出延期申请,经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处审批同意后,可延期一次,原则上要求在三个月内完成。博士研究生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延期,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三、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索质考核与专业考核两部分。索质考核内容:(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努力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耍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2) 具冇高尚健全的人格、严谨的学风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有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3) 文献综述、专题报告和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反映岀独立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专业考核内容:(1) 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其中,学位必修课70分(含70分)以上,学位选修课60分(含60分)以上,并取得规定的学分;(2) 科研创新、学术活动方面取得的阶段性和局部性成果;(3)专业资格考试。四、考核方式采取资格审杳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思想道德和学术素养、课程学分完成情况和科研能力。业务资格考试采取笔试、口试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主要内容为必读书目、核心学位课程等。五、 考核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素质考核不合格:(1) 存在严重政治思想或道德品质问题;(2) 在提出的文献综述、专题报告及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弄虚作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存在严重学术道徳问题;(3) 学术科研能力低下,无能力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存在严重学术能力问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专业考核不合格:(1) 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虽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习,但学位必修课分数在70分以卜,学位选修课分数在6()分以下;或课程学习累计出现两门以上(含两门)的补考现象;(2) 中期考核的专业资格考试不合格。六、 考核程序齐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齐培养单位须成立中期考核专家小组,专家小组由3-5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组成。指导教师可以参加考核专家组,但不能担任组长。3•博士研究生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以卜•简称“《考核表》”)。导师在《考核表》“指导教师意见”中对博士研究生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提出要求。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在《考核表》“业务考核材料”中,按规定要求如实进行填报。考核专家小组根据博士生的自我小结、导师评语、课程成绩单、素质及业务考核成绩等进行评议,并在《考核表》的“专家小组意见”栏作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