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保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正确使用,维护证书持有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CSC认证和CSC的信誉,特制定本办法。本文件适用于CSC与通过认证注册并获得认证证书和允许使用标志的获证组织。 -AG01-AB-AR04-2004认可标志和国际互认标识使用规则CSC/K02-2005认证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和撤销的规定 ,并对通过认证的组织颁发认证证书。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和节水产品认证标志均为蓝色“节”字标志,环保产品认证标志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志(亦为CSC标志)为彩色图形,其中节能、节水和环保产品认证标志已经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成为国家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的专用标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志通过注册为CSC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专用标志。见附录A、B、C。(以下简称:“认可委”)授权,CSC统一印制。、英文对照形式,当对英文内容发生争议时,以中文为准。如果境外企业的地址无法译成中文,则可使用英文或当地邮政能识别的字母或代码的写法。“节”字标志/环保产品认证标志图形,证书内容应包括:a)证书名称(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b)认证证书编号c)获证组织的名称d)制造商的名称及地址e)生产厂的名称及地址(如果包括几个工厂,证书中要写明每个工厂的地址)f)认证依据的标准及补充技术要求g)获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必要的技术参数f)产品认证模式g)发证日期、换证日期和有效期的起止年月日h)认证机构的名称或授权人的签章i)国家认可标志及CSC通过国家认可的注册编号(认可项目)“CSC”标志图形,证书内容应包括:证书名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证组织的名称依据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或其他引用文件的编号与版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覆盖的产品(或服务)的类别及涉及的过程适当时,相应产品所依据的法规、产品标准或其他引用文件发证日期、换证日期和有效期的起止年月日注册号认证机构的名称及其标志认证机构的印章或授权人的签章国家认可标志及国际互认标志(认可项目)。认证证书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产品宣传材料上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示产品认证证书。“节”字标志是节能/节水产品认证专用标志,标志基准色为蓝色,在中国颜色体系样册(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全国颜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中的编号为:色调(H)—5PB;明度(V)—5;彩度(C)—12。环保产品认证标志为彩色图形。,以利于消费者识别,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和CSC的市场监督。,自认证证书有效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