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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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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19/7/11 文件大小: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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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平人社〔2015〕112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平办〔2010〕32号)等规定,现将《平顶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年8月3日平顶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平办〔2010〕32号)要求,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现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在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第三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第四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数量,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和人才数量等因素确定和核准,结合我市实际,实行宏观调控,逐年逐步到位。第五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第六条事业单位因结构比例限制,只核准设置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未核准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但确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可以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核准后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相应减少。第七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应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和具体任职条件。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八条拟聘用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与奉献精神;(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并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三)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第九条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一)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参与人(个人排名前三);(二)国家“973”计划项目参与人;(个人排名前三);(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参与人;(个人排名前三);(四)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参与人;(个人排名前三);(五)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六)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七)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人员(三等奖须个人排名前三);(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九)“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十)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十一)全国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十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以上人选;(十三)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河南科技功臣;(十四)河南省优秀专家;(十五)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十六)体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