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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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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changjinlai 2019/7/16 文件大小:7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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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办公室印章管理,维护印章的严肃性,确保印章使用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涉及的印章包括:县政府印章、县政府钢印、县政府办公室印章、县政府机关党总支印章、县政府法制办印章、县政府办公室财务专用章,政府电子政务专网县政府电子印章、政府电子政务专网县政府办公室电子印章、市政府电子政务专网县政府法制办电子印章。二、办公室管理的各类印章,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人保管。县政府办公室财务专用章由县政府办公室财务室负责保管;县政府法制办印章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保管;政府电子政务专网县政府及办公室电子印章、由县政府办公室政务专网管理员负责保管;其余印章由办公室机要室负责保管。各类印章应存放于保险柜中,由印章管理人员妥善保管钥匙,不得外借或委托他人保管。三、印章管理人员负有重要的政治和法律责任,必须政治可靠,品德优良,业务熟练,保守秘密,坚持原则。印章管理人员出差或请假,须报请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指定专人代管,不准自行委托他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变更时,由办公室负责负责人监督,履行印章管理交接手续。印章管理人员对印章要经常检查,及时清洗,始终保持字迹清晰,严防损坏或遗失。四、办公室管理的各类印章,主要用于以县政府、县政府党组、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机关总支、县政府法制办、县应急办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需要加盖印章的报表、介绍信、邀请函、有关证件、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审核件、签定合同或协议、贺电唁电,以及其它需要加盖印章的资料等。五、使用印章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县政府印章、县政府钢印的使用,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的使用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县政府机关总支印章的使用由机关总支书记批准;其他印章由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无主要负责人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批准;批准人应当在公文送审稿或用章资料原件上签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未经批准,印章管理人员一律不得擅自盖章。六、电子印章的管理、用印审批参照实物印章执行。政务专网管理员应妥善保管电子印章密码,严防泄密,一旦发现印章的使用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办公室主任和上级部门报告并协助查明情况,及时妥善处理。七、印章管理人员用印之前,要做好检验、核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