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交通系统文化建设成果展示活动方案    按照《全省交通系统文化建设成果展示活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牡丹江市交通局结合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和省厅关于行业文化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总结阶段性活动成果,不断丰富和深化交通行业文化建设的内涵,进一步增强交通行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珍惜环境,爱我交通”,扎实推进全市交通系统行业文化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营造牡丹江交通行业文明、规范、务实、高效的良好氛围,树立、展示交通行业的良好形象,为全市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二、活动内容(一)全省交通系统“交通文化之声”文艺汇报演出各行业(单位)和各县(市)局要紧密结合本单位(行业)、部门工作实际,确定参赛节目内容和表演形式。参赛节目要以弘扬交通行业精神为主旋律,要充分体现交通行业特点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要充分反映职工的工作文化生活,节目风格要健康向上,积极热烈,格调高雅。节目形式以歌舞等集体性演出形式为主,可供参考的节目形式如下: 1、音乐类:大合唱、小合唱、表演唱、主唱、对唱、器乐演奏等。 2、舞蹈类:大型歌舞、群舞、小舞剧、双人舞等。 3、曲艺类:相声、群口快板、歌舞快板等。 4、诗歌表演等其它形式。每个单位(行业)、各县(市)局要确定2—3个有代表性的节目并于7月25日前以光盘形式报市局宣传部。市局拟将在7月26日组织评审组统一审查,确定赴省参赛节目。(二)全省交通系统“爱祖国、爱龙江、爱交通”书法、绘画、摄影作品竞赛展各行业(单位)和各县(市)局要积极组织本单位的书法、绘画、摄影爱好者参与活动。作品要集中反映“十五”期间交通取得的巨大成就,突出“爱祖国、爱龙江、爱交通”主题,充分体现交通职工队伍较高的思想艺术情趣、道德修养及精神风貌。作品要具有较强的艺术性、时代性,提倡自创诗词。绘画、摄影要围绕展现交通行业新的建设成果,路、桥服务人民,改善区域经济发展进行创作,同时,也可以将祖国的秀美河山、地域人文风貌作为创作的内容。书法、绘画作品每幅不小于4尺,篆刻作品每件不少于10方印。摄影作品每幅不小于24寸。每位参赛者最多送两件作品(书法、摄影),作品背面右下角必须用铅笔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艺术简历。各行业(单位)和各县(市)局作品数量不少于10件(要保证各类参赛作品数量均衡),于7月25日前报局宣传部。由市局统一评审,经初选评出奖项(初选设一、二、三等奖、组织奖、优秀奖等奖项),最终确定赴省参赛作品。(三)全省交通系统“我与交通发展”征文活动各行业(单位)和各县(市)局要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交通行业文化建设的文学创作和征文活动。征文体裁为小说、诗歌、散文(游记、杂文、特写等),作品内容为交通面貌的大变化、交通人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特别是“三新”工程以来,围绕重点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行业文化建设,交通行业做好“三个服务”等内容,充分反映交通行业的发展历程。主题要积极健康,充分展现交通行业风采和交通人的精神风貌。征文作品数字要求小说在3000字左右,诗歌在100行以内,其它形式作品在1500字左右,必须为原创作品。征文为A4电子版,5号字,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各行业(单位)和各县(市)局每单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