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碧寨乡石斛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碧寨乡石斛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绿色、生态、环保、健康的石斛产业发展理念,积极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种植和GAP认证,建设标准化石斛种植示范基地,推进石斛产品加工企业标准化生产,落实种植、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实现碧寨石斛产品生态、安全、可控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安全为核心,严格控制石斛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提升碧寨石斛产业化、标准化和品牌形象,确保石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种植管理
严格按照XX省《紫皮石斛》地方标准、《石斛种植六项规范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全乡石斛种植户统一核发石斛种植资质证,推行石斛质量安全保证金制度,进行动态管理。申请新植石斛的种植户,对所选地块的海拔、气温、水质、环境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并参加石斛种植技术培训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种植石斛。资质证实行年审制,对不按照有关要求种植的,一律吊销种植资格。
(二)严格质量安全检测
。规范石斛农药化肥的源头管理,加大对石斛农资经营主体的巡查力度。从检查营业执照、经营者仓库、建立进销货台账等方面入手,严格执法。
。要求各种植户严格按照《石斛种植六项规范管理制度》认真进行石斛施肥用药登记、生产管理措施登记,严禁种植户到未经县农业局授权的石斛农药化肥经营店购买石斛农药化肥。
。在石斛鲜条采收前,由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严格按照《生产地石斛鲜条抽样规则》和《石斛鲜条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规则》进行100%抽样定性检测,定性检测合格后方可采收销售,对定性检测不合格的鲜条进行定量检测,仍不合格的责令留作种苗。对市场上的石斛产品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抽查,经抽检不合格的石斛产
品,一律集中销毁,确保石斛产品质量安全。
。在石斛枫斗的加工过程中,对收购和使用经扦插育苗后未萌发的种条、病株或死亡植株以及其它未经质量检测的鲜条进行枫斗加工的,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并集中销毁,由林业、质监、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产品流通监管
要求石斛产品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XX省《紫皮石斛》地方标准、XX紫皮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XX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信息登记的要求进行包装、储运、加工、销售,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确保产品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可追根溯源,寻找责任主体。严厉打击冒用XX紫皮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XX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信息登记标识的违法行为,维护XX紫皮石斛品牌形象。
(四)严格综合执法
由乡、各村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对石斛质量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和配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形成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良好执法氛围,突出以下执法重点:
。严格按照XX省《紫皮石斛》地方标准、《石斛种植六项规范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全乡所有石斛种植地块的苗床搭建、基质材料、田间卫生、周边环境、农药化肥使用、种植备案等进行检查。严格采收前的质量检测,对生长期、成熟期的石斛鲜条进行抽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