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坪旬镇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坪旬镇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确保我镇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治平镇长
副组长:李浩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由何建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要加强与宣传、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合理饮食,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监督,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提高生产加工单位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责任,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一)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监管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各村(居)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针对本部门、各村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现状,查找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要按照政府负总责,政府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职能职责,明确监管区域和监管品种,实行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不错位、不缺位,保证每个环节、每个品种都有部门监管,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消除安全隐患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食品监管,集中开展
双节期间专项整治活动,对食品安全各监管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月饼、水果、肉类等食品的监测和抽检力度,要及时预警,引导消费。
1、加强种植养殖环节整治: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管和农产品产质量的安全监测,进一步规范种养殖业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添加剂行为,逐步建立农药、兽药生产经营追溯制度。重点检查违法使用瘦肉精、苏丹红、蛋白精等禁用兽药和化学物质行为。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假冒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识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肉类、蛋类、奶制品等)和鲜活畜禽、水产品的监督。
2、加强定点屠宰场的管理:深入推进生猪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依法关闭未经资格认定的屠宰加工场,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安全检测体系,落实市场准入工作,继续做好生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农村放心店经营行为。规范肉品的检验记录和病害处理记录,严防病害肉流入市场。
3、强化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整治。不断加强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加大定期监督检查和重点产品专项抽查力度,健全食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检测预警制;完善食品企业诚信档案,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诚信体系;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使用非食用原料的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为重点,加大对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