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自评说明
县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自评说明
对照《2016年县(市、区)纪检监察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内容,经过自评,。具体的各项自评得分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10分)。自评分10分。 ,保证宣教工作人员、经费、设备到位得3分。(自评分3分) 、政府和纪委主要领导参与重大宣教活动得3分。(自评分3分) ,坚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会议得2分;对所辖乡(镇)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行量化考评,有量化考评表和结果得2分。(自评分4分) (党组)中心组、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一、二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以及全会精神、自治区十届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得2分。(自评分2分) 二、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和宣传工作(25分)。自评分35分。 《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纪委30条要求,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纪委30条要求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纪委30条的基本要求和具体规定,有具体工作措施方案的得2分。(自评分2分) 、十八届中央纪委一、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新经验,加强对中央关于今年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服务全市加力开放合作、加快南崇经济带建设、开展打造阳光权力系统工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纪委30条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典型,领导干部从政道德等重点内容的宣传,得3分。(自评分3分) ,继续在当地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开设反腐倡廉栏目或专栏得2分。(自评分2分) ,不断提高宣传报道质量和上稿量,完成市纪委规定的新闻报道任务基数的得6分。(自评分6分) 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发稿,消息每篇加2分,综合性、经验性和
典型报道每篇加4分;在《日报》、XX电视台、XX电台、《当代》杂志每多发1篇消息加1分,多发1篇综合性、经验性和典型报道加2分;在《党风廉政教材》、《法治日报》发稿,每篇加1分。(本项加分最高为10分) 加分10分:发表《中国纪检监察报》多发表3篇加6分;《人民网》21篇加42分;《新华网》多发表39篇78分。《日报》多发表5篇加5分;《党风廉政教材》多发表10篇加10分。 ,充分发挥其教育作用。完成《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党风廉政教材》、《廉政中国》、《廉政》2016年发行指导数(附件三)的得10分。(自评分10分) 《中国纪检监察报》每超额完成1%,加2分。() 三、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20分)。自评分22分。 。组织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主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主题教育学习读本》;各级党组织要开展一把手带头上廉政党课活动,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要围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讲一堂廉政党课的得5分。(自评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