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农业局机关考勤制度
县农业局机关考勤制度
为贯彻落实县机关效能建设年、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督促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服务意识,根据《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关于开展强化三严抓作风专项活动的通知》(县纪2号)要去,在原机关考勤制度的基础上,特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要求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工作人员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在办公室的考勤表上签到,在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后签到按迟到论。工作人员必须自己签到,不准代签,发现代签的,双方均计缺勤论处。
,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免签手续。工作人员的免签单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单位负责人的免签单由局分管领导审批。
二、有关处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照《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和《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及《关于开展强化三严抓作风专项活动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不遵守考勤制度,当月无故旷工2天以上或迟到、早退、脱岗外出累计超过次以上的;
2、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3、被省、市、县效能暗访发现不效能问题的;
4、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无正当理由超过办事期限,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主观原因未按计划和职责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贻误工作的;
6、未履行首问责任,或对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态度冷漠、生硬、蛮横及使用禁忌语的;
7、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索要或收受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接受宴请或参加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和娱乐活动的。
三、管理办法
。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
,局考勤小组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不定期检查。
,汇总后于下月3日内公布。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年底进行一次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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