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奖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增强员工爱岗敬业的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奖惩原则1、奖惩有据,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惩;2、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3、尊重价值与创造。第三条管理职责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及标准,负责员工奖惩的记录工作,包括记功、记大功、进修、晋升奖励,警告及以上处分、解除劳动关系的审核、报批等。第二章内容分类第四条奖惩类别(一)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1、精神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休养、进修、晋升、授予先进称号、劳动模范等。2、物质奖励包括:奖金、奖品等。(二)惩罚分为行政处分、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罚。1、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2、行政处理包括:通报批评、降薪、取消文明职工称号、有过失下岗、解除劳动关系。3、经济处罚为罚款。在实施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第五条对于触犯国家相关法律的人员,移送有关司法、行政部门处理。第三章奖励第六条员工奖励金额范围为50元—1万元,特殊奖励按公司专项奖励标准执行。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嘉奖,每次奖励50元—1000元:1、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或敢于同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为公司挽回10万元以下的经济损失;2、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奋努力,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在公司制度建设方面做出较大成绩的;3、较好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经公司认定,对节约公司原材料、资源做出较大贡献的;4、代表公司参加市级竞赛,取得前三名或获同等荣誉;5、经公司认定,在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方面做出较大贡献者;6、其他应该给予嘉奖奖励的情况。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记功一次,每次奖励1000元—3000元:1、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或敢于同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为公司挽回10万元至30万元的经济损失;2、较好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经公司认定,对节约公司原材料、资源做出突出贡献者;3、维护公司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敢于揭发重大问题避免了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者。4、代表公司参加省级竞赛,取得前三名或获同等荣誉者;5、经公司认定,在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6、其他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情况。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记大功一次,每次奖励3000元—10000元:1、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或敢于同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为公司挽回30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2、较好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经公司认定,对节约公司原材料、资源做出特大贡献的;3、代表公司参加国家级竞赛,取得前三名或获得同等荣誉;4、经公司认定,在争取国家、省、市资金支持方面做出特大贡献者;5、年度内出现累计三次记功,第三次按记大功奖励;6、其他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情况。第十条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可行性改革方案,开发出新产品、新技术或其它创新型方案被公司所采纳形成直接经济效益的,按公司专项奖励办法执行。第十一条凡是在本年度获得过嘉奖、记功、记大功奖励人员,可以优先参加休养、进修、授予先进称号、劳动模范;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晋升职务或提高岗位级别。第四章处罚第十二条员工违纪分为轻微、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对员工经济处罚控制在50元至绩效工资的50%。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罚款50元—300元,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1、迟到或早退;2、工作时间串岗;3、带小孩上班;4、上班期间从事私人事情;5、参加会议时不遵守会议纪律;6、工作时间聊天、喧哗、嬉戏、打闹;7、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听音乐;8、不随手关灯、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9、在职工食堂购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10、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蒂等杂物;11、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未造成经济损失;12、违反公司规定时间提前用餐或者洗澡;13、住宿员工不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扰乱宿舍安宁或违反安全规定;14、不按规定佩戴劳保防护用品从事生产作业;15、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管理协同平台待处理文件;16、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报表、报告或反馈信息;17、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轻微违纪行为。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警告处分,每次罚款500元。情节较重的,给予三个月降薪30%-70%的处罚,并在本公司范围内通报:1、旷工半天;2、无人接班擅自离岗下班;3、不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出厂;5、工作时间玩牌、下棋、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玩游戏、炒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