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研究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探讨
【摘要】研究型教学作为一种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正在全国教育界大力推进。本文在简单阐述研究型教学含义、特点和要求的基础上,侧重分析其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质量的影响和作用,并提出应用研究型教学,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质量的措施。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研究型教学;课堂教学
Abstract:As a new teaching notion and mode, the researchoriented teaching is being pushed in the nationwide educational field.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simple expounding of the significance, characteristics and requirement of the researchoriented teaching, mainly analyzes its influence and function on the classroom teaching quality of the course of Moral plishment and Law Basics, bringing forward some measures to enhance the classroom teaching quality.
Key words:Moral plishment and Law Basics; researchoriented teaching; classroom teaching
一、研究型教学的内涵、特点和要求
研究型教学也称研讨式教学,是针对传统教学弊端提出的,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以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的,以课程内容和学生的学识积累为基础,以教师和学生的研究为前提,以教师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兴趣,引导学生创造性地运用知识和能力,自主地研究和探索问题,最终使学生有所发现和创造的一种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
研究型教学的核心在“研究”,它包括教师的研究和学生的研究,教师在研究中教,学生在研究中学,同传统教学相比,研究型教学是一种新的教学理念,包括新的教学目标观、教学过程观、教师观、学生观、师生观、学习观与质量观。研究型教学也是一种新的教学模式,它是对传统教学价值目标取向、教学内容确定、教学方法选择、教学组织形式与教学评价体系的创新与突破。因此它具有主动性、研究性、开放性和创新性等特点。
倡导研究型教学就是要求这种研究性教学既体现在教学的目标、组织、内容、过程、方法等方面的设计之中,也体现在教师的教、学生的学、以及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等活动的创新上;同时鼓励教师运用启发式教学即突出学生主体,强调问题中心。具体在课程的讲授、课堂讨论、作业训练、考核等课堂教学的主要环节都有相应的要求[1]。
二、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倡导研究型教学的意义和作用众所周知,在目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教学理念相对滞后、课堂教学模式陈旧、教学评价偏差等现象已影响着教学质量的提高,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开展研究型教学,有助于解决当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存在的这些现实问题
(一)有助于改变落后的课堂教学理念
先进的教学必须以先进的理念为指导。然而,在当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以传授更多知识为目标的教学旧观念仍旧深深影响着课堂教学,反映在教学目标观方面,大部分教师侧重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讲授,表现为:课堂上较多地从概念、范畴理论的解析演绎出发,停留在讲清教材、讲清理论知识上,忽略培养学生运用这些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关注学生行为习惯养成较少,许多教师没有把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作为教学的内在要求,尚未建立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最终目标的现代教育观。
在教学过程观、教师观、师生观方面,当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仍然存在不重视学生的学等对待学生,“唯教师是尊”等落后教学理念。表现为:不重视对问题的研究,未通过对重大理论或现实问题的研讨、探究,使学生获得相关知识,实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而研究型教学就是“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它使教学的过程民主化,教师是导师,也是学等的教学关系中,实现师生互动,教学相长。
研究型教学作为一种新的教学理念,还包括新的学习观与质量观。在以往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理念在教学中反映不够充分,表现为: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