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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啤国郑重声明本人的学位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独立撰写并完成的,学位论文没有剽窃、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侵权行为,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特此郑重声明。年月
言引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虽然还存在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但企业的组织形式是以公司制企业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后,中国有了比较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股权结构多样化,国有控股参股和混合所有制公司大量涌现,民营公司也异军突起,公司制企业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正发挥着嬷匾5淖饔谩9谕舛怨局卫淼难芯肯喽比较成熟,公司法上也有大量的规范性要求,普遍地被绝大部分公司章程所引用。特别是最近公司法修订后,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将会更加规范。中国证券会对上市公司出台了大量的指导性文件,对公司治理进行指导和指引。然而,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公司财务治理国外内的研究还不系统,国内也没有专门的机构制订相关的条例和标准。部分学者和经济界人士最近几年做了一些研究,还处于学科理论体系的创立初期,一些观点和设想还没有得到广泛的支持和认可。但是,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呼声越来越高,工商企业管理的现实迫使我们,如何为财务管理搭建一个制度平台,跳出财务管理的技术层面,从财务体制和制度层面研究公司财权分配,构建充满活力的财务治理机制,显得十分迫切。本人注意到,人们已不再像前几年那样对财务治理感到既陌生又新鲜,一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丌始把财务治理作为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中国国有企业文化背景下,财务治理广泛地得到重视并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显得有些困难。公司应尽量避免带有浓厚的“人治”色彩。在公司治理的总体框架下,但不限于公司治理的框架内,站在制度层面,强调以‘‘财务治理结构だ际啤蔽V魍平静莆裰卫砘疃目U埂本论文的研究范围集中在公司制企业的财务治理,主要是财务治理结构及机制。研究的理论基础是管理学原理、公司治理理论和财务学理论。本人在郑州大学商学院范实秋老师、王玉海老师的指导下,广泛收集有关公司治理和财务治理的有关论述,进行分析比较,同时选取若干企业,其中有大型
不同看法,因为该观点忽视了在企业利益相关主体中的重要一方——债权人,从企业集团、上市公刊,也有中小国有控股企业和民营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各类公司的高管层广泛交流,认真听取财务总监和财务负责人的意见,进行归纳接理,在参考公司治理的一般原则的基础上,吸收有代表性学者的研究成果,从公司财务目标应具备的特征和公司财务目标理论的变迁原因入手,提出现代公司的理想财务目标应该是公司价值最大化,同时考虑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价值最大化:探讨了公司财务治理的结构、机制和行为:围绕目前公司财务治理的症结深入探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财权分配,主要是财务控制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的分层配置:就债权人对财务治理的作用和影响进行了理论分析和现实分析,并提出了债权人参与公司财务治理的设想。结合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的要求,分析建立母子公司控制体系的途径和方法。本人亲自主持河南旭日环保有限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的建设。在论文的最后一章,以案例方式归纳了该公司的治理作法,比较详细地描述了旭日公司财务治理的结构体系、内部运行方式和激励约束机制,并对该公司的治理做法进行了简要的评述。一般认为公司制企业的财务治理权属于出资者和经营者拥有,本人对此持有数量上来看,企业的负债一般占其全部资产的一半以上,这是众所周知的。那么,为什么人们不认同债权人的财务治理权创车墓鄣闳衔#ㄈ嗽谄笠灯撇清算时享有比股东优先的受偿权力,因而,债权人一旦将资金借给企业,就不应过问企业的具体操作,只有企业负债到期而没有偿还时,债权人才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身的利益。在这种观点下,债权人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其借出资金的安全性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例如,企业可将其借入的资金投入到与债权人原估计的风险要高的项目中去,一旦成功,企业可获得超额利润,而债权人只能获得预先约定的利息和本金,企业投资项目的额外风险并未给债权人带来任何收益,这显然是违背公平原则的。这样,就会大大打击债权人对企业投资的积极性,有碍于整个社会资会的良性流动。因此,必须使债权人也享有企业的财务治理权,特别是主要债权人。
接激励约束机制,并强调问接激励约束机制比直接激励约束机制更加有效。确认由于本人理论水平有限,在理论方面主要是收集和归纳幽内外有代表性的意见,并适当地进行组合和整理,使之更加系统化。在实用性方面,主要是在对各类样本企业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公司财务治理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