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上报软环境建设工作及“四问”暂行办法等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上报软环境建设工作及“四问”暂行办法等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上报2016年软环境建设工作及四问暂行办法等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施纪发电〔2016〕23号)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以来开展软环境建设工作及四问暂行办法等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开展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
2016年以来,我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施发〔2016〕38号),制定了《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开展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
(一)全面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采用了多种形式,借助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各科室墙上、各科室长办公桌上,将工作职责、办事准则、办事程序、监督渠道、服务承诺、重大事项的办理结果等情况全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大大提高了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1 8月份,本着简便易行、灵活多样、勤俭节约、便于监督的原则,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采用会议、文件、信息公开平台等形式,共印发《发展和改革局信息》25篇、《投资快讯》4期,先后在《通讯》上刊登了发改工作信息15(条),在《日报》刊登了简讯2则,对我局具有较大影响的工作以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大力的宣传报道,通过各种形式,积极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清理,对国家和省、市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并将清理后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目前,我局职责权限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有3项,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招投标项目的招标事项核准,非行政审批事项2
项,即:收费许可证核发、政府定价商品服务价格审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审批、乡镇供水和污水处理价格审批、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客运票价审批、垃圾清运和处理价格审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审批事项)。
(三)加强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范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加强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范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是由我局牵头贯彻落实的软环境建设工作任务。多年来,我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XX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六个投资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彻底改革了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由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投资管理办法,仅对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一是建立和完善了项目监管制度。制定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试行)》、《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竞争性发包管理规定(试行)》,拟定了《重大项目会审制度》、《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示制度》、《重大项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批和管理。二是严格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对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转报市以上发改部门审批,对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由我局审批。建立健全了重大投资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大的投资项目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