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信访局开展lt;信访条例gt;专项检查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县信访局开展lt;信访条例gt;专项检查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国务院的通知信访条例执法检查组莅保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信访工作开展过程中《信访条例》实施情况、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条例》实施情况
(一)畅通信访渠道情况
我县畅通信访渠道,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工作,严格执行首接首办责任制,下大力气把好信访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一是在县信访局、各乡镇(部门)设立接访室,专门接待群众来访,收集群众诉求,依法及时为群众解决问题。二是开通968热线,书记、县长信箱等渠道使群众能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多渠道反映诉求。三是建立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上流转机制,将每一件信访案件都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实现所有信访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四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协调基层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问题,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切实承担起化解本领域职责范围内信访问题,下大力气引导上访人依法反映诉求。五是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工作,每年由县上出台文件,要求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群众工作六项制度,按照县处级领导挂乡镇,乡科级领导挂村(社区)的工作机制,每人每年深入挂钩点不少于15天,通过驻村蹲点,走访群众,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愿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的困难和问题。2016、2016、2016年连续3年每年信访总量控制在600件以内。
(二)强化信访工作责任情况
我县狠抓信访工作责任的落实,一是县信访局严格遵循《信访条例》规定,对信访人反映诉求,一一进行登记,并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受理的信访事项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办结。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并引导信访人到涉及的乡镇(部门)反映诉求,并与乡镇(部门)及时沟通,从而引导信访人逐级反映。二是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信访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乡镇和部门登记、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对突出矛盾纠纷及重点信访案件进行督查,确保信访事项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信访部门每月定期对收集到的民情民意进行分析、混总,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和相关的信访简报、专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四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将信访工作考核列入全县的千分制考核中,并占有较大的比重。五是制定下发了《信访问责办法》,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到位、突出信访问题和矛盾隐患化解处置不得力的;对重点人员应当排查而未排查,应当控制而未控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对瞒报、迟报、漏报信访维稳信息贻误处置时机、造成矛盾激化升级,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件的,按照行政问责及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情况
一是举行信访听证。为确保全县的信访维稳工作,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举行听证。通过广泛群众的参与,增强了群众对政府的信度,提高了信访事项的化解率。二是加强风险评估。为减少信访隐患,我县在制定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措施和研究重大事项时,都进行信访风险评估。2016年我县共进行信访风险评估3次。2016年列入信访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