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碧寨乡2016年上半年公益林管护工作总结
碧寨乡2016年上半年公益林管护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以来,碧寨乡按照《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及XX省编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县级实施方案操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2016年以来,公益林管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现将我乡2016年上半年公益林管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益林管护工作情况
(一)管护制度及人员配备情况
碧寨乡在项目启动时就制定了管护制度,安排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辖区内重点公益林的管理,定期对管护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同时,通过查阅巡山记录及走访重点公益林区周边群众了解到,所有护林员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巡山护林,巡护工作都达到了重点公益林的管护要求:有巡山记录、巡山时间达到要求。
(二)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林地管理等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管护的26419亩重点公益林区没有发生林地征占用、乱砍滥伐、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等现象,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尽管重点公益林均分布在怒江流域一线,该区域温度高,降水少,加之连续多年没有发生过森林火灾,林下可燃物载量大,燃点低,并且红勐公路横穿公益林区,流动人员较多,火灾隐患十分突出,森林防火工作困难较大,但是通过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在客观条件十分不利的情况下,仍取得了无火情、火警发生的可喜成绩。有效保护了重点公益林,维护了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了森林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管护人员考核情况
根据公益林管护的相关要求,每天的巡护必须有巡护记录,有管理负责人或证明人的签字。同时林业服务中心人员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管护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杜绝以好充次的现象发生。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全面加强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领导,我中心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和部署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承担重点公益林建设的指导、组织、管理、检查和监督等工作的决策。办公室的具体职责:(1)组织落实和实施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和任务;(2)加强对重点公益林资源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开展资源监测,建立资源档案;(3)组织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进行检查和考核;(4)配合财政部门及时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宣传、发动、造林施工及质量监管等相应的各项业务和日常工作,并对辖区内的公益林的管护质量、管护效果负责。
为确保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的顺利开展,碧寨乡林业服务中心制定了公益林管护考核办法,负责监督指导国重点公益林的日常巡护管理,确保各护林员严格按照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职责开展工作。
(二)制度保障
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国家重点公益林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对补偿资金的使用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点公益林的管护,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实施细则》进行管护,并不断完善管护措施。加强对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管理,加大对管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