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有关精神汇报
关于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有关精神汇报
最近,中组部、中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36号),从目标规划、管理考核、选拔任用、流动发展、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大学生村官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现就组通字36号文件的主要精神及贯彻落实建议意见汇报如下:
一、主要精神
组通字36号文件主要在以下13个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提出了新的要求:
1、提出了大学生村官工作的目标规划。要求到 2016年,全国有一半左右的行政村要配备大学生村官。经过3至5年努力,平均每个乡镇要有2名左右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正职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每个县(市、区)至少有3至5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
2、要规范岗位管理。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其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党组织协助实施。大学生村官由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一般为2至3年。
3、要改进选聘工作。坚持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回原籍优先的原则,注重从重点院校以及基层急需专业的毕业生中选聘大学生村官。创新选聘方法,探索采取学校、双向选择、驻村见习以及面向重点院校定向选聘等方式,提高选聘质量。探索与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衔接的选聘考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