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农村的反贫困和性别问题该文主要摘自于以下两篇文章:(1)作者与Scott Rozelle 和黄季火昆合写的“中国的反贫困战争”;(2)作者与Scott Rozelle 和 Andy Mason 合写的“新的机遇和阻碍:中国农村的非农工作、工资和性别”。
张林秀
(1999年10月29日,成都)
引言
中国自70年代末期实行经济改革以来,在反贫困战争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根据国内和国际上的统计资料,经过20年的改革,中国有2亿多农村住户摆脱了贫困(世界银行,1999)。同期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也很快。
一方面多数人认为贫困人口减少了许多,另一方面对于农村贫困人口减少的原因不甚了解。而就目前的情况来说理解决定缓贫取得顺利的因素和贫困农村的经济增长的重要性远远超出了学术兴趣本身。。贫困人口的减少是否更多地得益于经济的增长?或者说,应该归功于国家的扶贫项目?在评价扶贫投资状况时,又引出了另外一些问题。国家的扶贫投资在瞄准上是否有效?投下去的资金能否对增长产生积极影响?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对指导制订就中国现有贫困人口的脱贫政策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试图回答上述的一些问题,为政策制定者们做出有助于今后改进缓贫工作的决策提供信息依据。首先,简要描述中国的贫困地区的政策,以四川省的县级资料来分析对贫困县的瞄准是否准确。其次,重点分析扶贫项目对增长的作用。评估一下贫困人口的减少有多少是由于国家的扶贫政策所至。本文的另一个目的是透国非农就业具体地考察一下农村妇女问题。最后,结合研究结果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本文主要通过收入指标来考察贫困。虽然在收入和其他福利指标之间并没有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Wang和Zhang (1999)以及世界银行(1999)的研究表明,低收入地区和文盲率、婴儿死亡率等指标表现较差的地区存在较高程度的相关关系。具体而言,在考察瞄准和决定增长的因素时,我们用的是西部贫困省的数据,即四川省。
贫困地区的政策
虽然1986年中国并没有出台明确的全国规模的扶贫方面的政策,这并不等于说农村的贫困人口就没有受到过特殊关注。考虑到贫困地区对整个经济的边际贡献小,即便改革不成功损失也不会很大,改革者们允许让贫困地区的人民公社比其他地区早些解散(早在70年代末期)。当时中央政府已在对贫困地区进行补贴了,有的是通过直接的预算转移支付(Park 等,1996),有的通过粮食销售补贴或其他方式为贫困的农民提供帮助(Park, Rozelle和 Cai,1994)。然而,由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开,预算资源越来越稀缺,这些支持一直在减少
。市场改革导致生产专业化程度加深、产量和收入普遍提高(Weersink 和Rozelle,1997)。这些变化帮助一些人摆脱了贫困,尤其是在中部和沿海深受“以粮为纲”政策影响的地区,因为这些地区根本就不适合生产粮食(Lardy,1983)。
80年代中期,中央决定改善边远闭塞地区资源匮乏农户的贫困状况,这些地区需要的不仅仅是有利的宏观经济环境和中央将决策权下放到地方(国务院,1989a至1989e;1991)。为此国务院专门组建了一支扶贫工作队,即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或LGEDPA)负责新的一轮反贫困战争。领导小组的工作重心是官方划定的“贫困”县。中央和省一级的领导负责从预算中划出一部分,同时让银行从扶贫专项资金中拿出一部分为贫困地区提供贷款。下面,我们将描述一下贫困县的选取过程,考察一下几个主要的扶贫项目。
贫困地区选取
1986年政府决定制定大规模的缓贫计划,同时这需要有一个标准来判定哪些县应该得到专门的资金(Park等,1998)。领导小组一开始采用了一套混合的贫困线指标来选择贫困县。选择国定贫困县时最基本的一条是人均纯收入按1985年价格计算低于150元。然而,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贫困线更高。主要革命老区和内蒙古、新疆和青海及几个少数民族县的贫困线是300元。基于这样的标准,按照1985年国家统计局的数据,选了300个贫困县由国家扶贫项目来支持。1988年,又选了37个牧区县(Tong等,1994)。1986年,又有大约370个县被定为省一级政府扶持的贫困县。到1988年,领导小组及其省一级机构在实施的贫困项目涵盖了698个县(占中国县总数的1/3)。
80年代,除了那些特殊的军事系统的县以外,中国官方指定的贫困县有2亿多人,全国的大部分穷人就分布在这些地区(Piazza 和Liang,1997)。中国有27个省,其中23个省境内有贫困县,但其中又有78%是集中在以中部山区为界的南北线以西,这条南北线北起黑龙江、甘肃和内蒙古,南到广西和云南。其余的“贫困”县,分散在华东和东南部的山区,贫困状况总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