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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刑法重点:盗窃罪.doc

上传人:zhangbing32159 2014/2/1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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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刑法重点:盗窃罪.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司考刑法重点:盗窃罪
司考刑法:盗窃罪。在司法考试复习中,刑法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在此提醒考生一定要给予足够重视。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刑法中的重要考点盗窃罪的名师讲义,希望考生认真阅读。
精彩链接:
司考刑法:抢夺罪
司考刑法: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司考刑法:抢劫罪的责任要件
司考刑法:财产犯的法益
相关法条: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知识要点:
(一)成立条件
:他人占有的财物。
财物: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物;包括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和违禁品。
他人占有:盗窃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对于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不可能成立盗窃罪。
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的特殊情形:
(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成立盗窃罪。
(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盗窃罪。
(3)以牟利为目的(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成立盗窃罪。
(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成立盗窃罪。
(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成立盗窃罪。
(6)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成立盗窃罪,从重处罚。
(7)对于利用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或者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例如,利用计算机病毒盗窃财物的,成立盗窃罪。
特别提示:盗窃枪支、弹药、尸体、公文、印章等物的,不以盗窃罪论处。但出现事实认识错误的,按照事实认识错误的原理处理。
: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窃取是指使用非暴力胁迫手段(平和手段),违反财物占有人的意志,将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1)盗窃行为并不限于秘密窃取。下列行为属于盗窃行为:
例 、集贸市场明知有他人(包括被害人)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而“公然”实施扒窃的。
,故意冲撞他人,趁机取得他人财物的。
、银行等场所装有摄像监控设备且有多人来回巡查,而偷拿他人财物的。
,眼睁睁看着他人行窃而不敢声张的。
(2)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关系。其方式多种多样,包括采取一定的欺骗方式盗窃财物的情形,例如“调虎离山”、“掉包”类型的案件,成立盗窃罪。
例 ,然后进入室内窃取财物的。
,到商店试穿高档西服,然后逃走的。


,或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