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集团科技项目管理办法1  为提升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中核心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规范公司科技项目的管理,提高科技项目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科技项目是指经公司所属各单位申请,集团技术中心办公室审核立项,在一定时间周期内由各单位承担实施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应用活动。 科技项目管理实行职责明确、管理公开、鼓励创新的原则。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科技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验收及经费管理等项目管理工作。2  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科技项目申请、实施及验收资料整理汇总,具体工作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 集团技术中心办公室负责科技项目的受理、审查、立项、实施监管、技术指导、验收及经费管理等工作。3  科技项目立项包括项目申请、审批、签约三个基本程序。  科技项目申请原则(1)围绕“四新”、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申报;(2)围绕能出成果(专利、工法、科技成果鉴定、省级科技奖励等)的项目申报;(3)围绕能提升企业综合能力的项目申报,如地基基础、预拌混凝土、园林、古建、钢结构、滑模等专业承包的项目;(4)国内、省内重点工程、规模较大的工程可挖掘的科技项目较多,应重点申报。 科技项目申请科技项目每年度受理两批,由公司所属各单位在每年三月、七月按《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1)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经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技术中心办公室。  集团技术中心办公室采取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科技项目申请表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的性质、内容、研究开发工作的需要及所属各单位经营合同中科技项目指标要求,确定科技项目承担单位、主要研究内容、类别、经费计划和形成成果类型等,分别于每年五月、九月编制并下达年度第一批和第二批科技项目计划。 集团技术中心办公室将从立项项目中择优申报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技术中心。 项目签约根据科技项目下达计划,集团技术中心办公室与科技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合同书》(见附件 2),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4  根据科技项目下达计划及《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合同书》,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应按项目分别编制《科技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的背景和意义、项目目标、项目类型、项目实施方式、应用工程实例、研究内容和关键技术、项目分阶段计划进度、项目主要参加人(第一位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费计划、计划形成成果类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经科技项目承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技术中心办公室备案。 集团技术中心办公室按照项目合同及《科技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管理、检查及技术指导。 科技项目承担单位需确保项目正常实施、按期完成,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对项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与技术中心办公室联系,经部门审查批复后方可进行调整与变更。5  列入科技项目下达计划的科技项目按合同到期完成后均须进行验收。 项目按合同到期完成后,科技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合同书》要求,编制整理相关验收资料,经科技项目承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在十一月底前报送集团技术中心办公室。 科技项目验收由集团技术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