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1992年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妇女儿童各项合法权益工作,把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促进男女平等、加快妇女事业发展的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县妇联作为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牵头单位,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照
“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大力宣传,营造《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的社会环境,抓源头参与,优化妇女发展的政策环境,完善机制,切实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逐步营造了维护妇女权益、促进我县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了全县妇女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
(一)致力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积极推动保护妇女权益法规政策的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县妇联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积极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法规政策的落实,注重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妇女参政、就业、劳动保护、婚姻家庭等重点难点问题,县妇联进行深入调查研,形成调研报告;加强妇女问题理论研究。二是积极谏言献策。抓住每年人大、政协两会召开的契机,县妇联积极提交议案建议,督促一些保护妇女权益法规政策的落实。
(二)加大宣传,积极优化维护妇女权益的社会舆论环境。一是通过举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知识竞赛、国策知识竞赛等主题鲜明的特色活动,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二是联合司法局等相关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宣传资料,大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让全县群众了解《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全县上下营造男女平等、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社会氛围。三是通过以节日活动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以“四进”活动为抓手开展定向宣传等多种途径加强《妇女法》宣传力度,较大程度地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尤其注重提高妇女自身法律意识,增强妇女依法维权能力。
(三)妇女各项权益基本得到保障,妇女生存发展环境得到全面提高。
。一大批政治素质高,办事公道,有文化、懂管理、深受群众欢迎的优秀女性人才被推上领导岗位,使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
全县共有女干部4349名,%。县四大班子配备女干部5名(县委1名副书记、政府1名正县长、政协1名正主席、2名副主席);10个乡镇(街道办)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13名,比换届前增加1名,其中正职1名(街道办);52 个县直机关部门,有31个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其中4个班子的正职由女干部担任(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妇联、科协);全县174个村,有144名妇女进入村委会,34名妇女进入党支部,其中3名妇女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后塔底、东咬村、七吉村)。县妇联班子主席1名、副主席1名,正主席为县人大常委,副主席为县政协常委;10个乡镇(街道办)全部建立了妇联组织,配备妇联主任10名,兼职1名。35岁以下7名,占70%,36岁至40岁3名,占30%。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0名,占100%,落实副科级待遇3名,占30%;在22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了妇委会,其中:2名副科、5名股级,15名股级待遇。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