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摘要电信业长久以来被纳入公用事业的范围,投资大、期限长、范围广、见效慢、不可重复建设是电信行业的显著特征。电信事业关系国计民生,关乎社会公益,必须厉行节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形成规模经济,不能为了竞争而星罗棋布,所以被认为是自然垄断行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自然垄断理论受到质疑;面对因垄断经营而屡屡出现的电信业侵害消费者利益问题和本身存在的弊端,电信业的自然垄断特点引起了人们的反思。笔者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为电信业的竞争提供了条件。特别是自世纪年代以来,通信技术的发展和通信市场需求的增长,电信业垄断经营赖以生存的条件逐渐消失,以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为核心的国外电信业改革风起云涌。近年来,我国对电信业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减少或取消财政补贴、实行以个别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制度。通过机构改革,撤销了许多行业主管机构,将调控的职能交给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国有企业逐步与政府脱钩,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我国电信业政企不分,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垄断企业既是“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传统框架有了一定改变。但与世界上一些国家电信业改革的进展相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比,中国电信业的先行体制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行政问题。长期的垄断经营和计划经济模式造成技术装备水平低下、功能单一、质量低劣以及服务欠缺等一系列问题,用户满腹怨言。由于电信服务稀缺而昂贵,只能为少数“特权”阶层享用,根本背离了公用事业所应该实现的普遍服务的目标,不仅造成了社会福利的丧失,而且还加大了社会分配的不公,与社会主义的目标相背离。随着我国加入和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这将会导致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市场。这些跨国公司一般不仅拥有雄厚的财力和世界驰名的商品品牌,有着势力强大的销售网络和广告宣传,而且在资金和生产技术方面可以得到母公司的帮助,从而可以迅速在中国市场上取得支配地位,甚至可能取得垄断地位,引发商业性垄断行为限制竞争。我国电信业的反垄断规制必须同时面对因为科学技术的相对滞后而遗留的自然垄断行业的垄断问题和我国普遍存在的行政垄断问题,甚至要面对入世后因为强大的竞争者进入市场而出现的商业垄断行为。因此,笔者认为规制电信业的垄断并非一部《反垄断法》或《电信法》有效解决的,须综合多部法律对电信产业从主体到行为,从市场准入到有序竞争进行合理的规制,建立起有序竞争的市场随着市场结构的改变,适时放松价格管制,订立合理的基本电信费用和入网费,禁止交叉补贴,建立有效的现代监管体制才能有效解决电信产业的垄断问题。本文的撰写过程中,笔者阅读了有关电信业或与电信业有类似特点的产业反垄断的文章、经济学中关于电信业反垄断的著作。有相当学者也认为随着社会的
发展,电信业属于自然垄断行业的观点已渐渐显露出弊端。但在如何对电信业的垄断进行有效规制还没有统一的通说。原因就在于电信行业垄断问题的特殊性,面对的不仅仅是一种垄断方式。笔者试图通过对目前我国电信产业垄断问题的各种原因进行分析,和国外的状况与对策相比较,寻求解决我国电信产业反垄断问题的方式。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的是电信产业及其垄断现状。首先分析电信产业的归属,得出电信产业已不再属于自然垄断行业,所以应该引入竞争,促进电信产业的发展。其次分析电信产业的特点,找出电信产业存在垄断问题的原因。再次阐述电信产业的垄断现状。引出我国电信产业反垄断已势在必行。第二部分论述了对电信业垄断规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首先分析了我国电信业经过拆分重组,仍然有对目前电信业中存在的垄断进行规制的必要。对电信产业垄断规制有利于我国适应入世后的新形式,有利于克服电信产业垄断给我国国民经济带来的危害,有利于促进行业竞争,有利于我国电信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其次,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为我国的电信产业引入竞争、发展市场提供了法制氛围。我国正在积极制定《反垄断法》,近年来对《反垄断法》的反复讨论研究对电信产业的反垄断问题研究也提供了良好的学术氛围。第三部分是对外国电信业垄断和规制的基本情况的概述。首先概括外国电信业垄断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得出国外的电信业垄断是由电信业的行业特点和收购兼并导致。然后对国外电信业垄断规制的理论和方法进行论述,为我国的电信业的垄断规制进行借鉴。文章中列举了美国和欧盟在对电信业放开市场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立法措施,为我国电信业的反垄断提供了经验。第四部分基于前文中已经得出我国电信业的垄断既有自然垄断的特点、又有行政垄断的因素,还将面对入世后国外强大的竞争者可能采取的种种商业垄断行为,结合国外在电信行业反垄断的成功经验,总结出从自然垄断行业、商业垄断行业得到的启示,并提出电信行业对垄断进行规制的具体设想。关键词:电信业反垄断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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