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危险货物运输法规?第一节:国际危险货物运输法规?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 SOLAS第七章;?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MARPOL73/78附则3;?第二节:国内危险货物运输法规第一节:国际危险货物运输法规?法规的起源:?任何法规的起源都来自于实践。人们不断地从海运实践中总结并汲取经验和教训,从而制定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SOLAS 1914 :?SOLAS1929:?SOLAS1948:SOLAS1914?1912年“Titannic”重大沉船事故后产生的第一个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多边性条约中含有对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根据货物的性质、数量和积载方式可能危及乘客或船舶安全的,原则上禁止运输这种货物”。?然而,哪些货物是危险的,由缔约国政府自行决定。SOLAS1929?1929年在制定新的SOLAS公约时,第一次使用危险货物(Dangerous Goods),内容上仍保留禁运的原则。SOLAS1948?1948年,二战之后。此时,世界经济复苏加之化学工业的发展,海运危险货物数量和种类剧增,而且发生了一些事故迫使航运界重新来审视这一问题。在此次修正案中新增了第六章“危险货物和谷物运输”。同时认识到这一规定是不充分的,又通过了22号建议案,其中特别强调了海运危险货物有必要采取国际上统一的安全措施。SOLAS1960?从1948年后,由于建立联合国政府间海事组织的公约直到1958年才生效,所以1959年召开的第一届大会最主要的日程是安排会议修改SOLAS1948。?1960年召开的海上人命安全会议修改的SOLAS1960中分出了第七章“危险货物运输”,该公约于1965年5月26日生效。除少数例外,公约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从事国际航线运输的船舶。SOLAS1974?1974年召开的海上人命安全会议,以议定书的形式对公约进行了较大的修改。首先加入了“默认接受程序”和“不优惠条款”;第七章的内容有:适用范围、分类、包装和标记、单证、免除要求、积载要求以及客船上的爆炸品共8条。该修正案于1980年5月25日生效。我国于1980年1月7日批准加入该公约,同年5月25日起在我国生效。默认接受程序?即在公约中写入有关条款规定其技术条款的修正案经到会(1/3缔约国到会即可)并投票的缔约国占2/3多数通过后,在通知缔约国后的一段时间(不少于1年)里,如果没有1/3以上的缔约国或总计商船总吨位超过50以上的国家明文通知IMO反对该修正案,该修正案就被认为接受了,再经过6个月的时间对所有的缔约国生效。与“明示接受程序”相比较,这样生效快,且生效日期明确。不优惠条款?在公约中的确切定义为:对于非本公约缔约国的船舶,必要时缔约国应运用本公约的一些要求,以保证不给予这些船舶较为优惠的待遇。该条款迫使非缔约国加入公约并实施公约和修正案的所有要求。SOLAS1983?1983年11月通过的修正案于1986年7月1日生效。修改后的第七章包括三部分:?A部分:包装或散装固体危险货物的装运;并将其扩大了适用范围,包括了500总吨以下的船舶;?B部分:散装运输危险液态化学品船舶的构造和设备(IBC Code);?C部分:散装运输液化气船舶的构造和设备(IGC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