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危险货物运输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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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在公约中写入有关条款规定其技术条款的修正案经到会(1/3缔约国到会即可)并投票的缔约国占2/3多数通过后,在通知缔约国后的一段时间(不少于1年)里,如果没有1/3以上的缔约国或总计商船总吨位超过50则和标准;危险货物的分类和各类定义;常运危险货物品名表;各类危险货物的包装要求,容器规格和试验方法;托运各类危险货物的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限量内危险货物运输的特别建议;中型散装容器的建议;多式联运罐式集装箱运输建议;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要求等。
关于试验和标准的建议书是以单独的手册形式出版的。
试验和标准的建议书内容
第一部分:爆炸性物质和物品的分类试验和标准;
第二部分:测定有机过氧化物和其他热不稳定物质的自加速分解温度(SADT)的试验方法;
第三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的分类试验和标准;
第四部分:某些其他危险货物的分类试验和标准。
该建议书又称“小橙皮书”,2001年将出版第三版。
国际海运危规(IMDG Code)的产生
在SOLAS1960出台的同时,IMCO指派了一个由在海上运输危险货物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这些国家的专家组成了一个工作组。从1961年5月召开的第一次会议直到1965年的第十次会议,产生了著名的《国际海运危规》( IMDG Code)。该小组经MSC复审成为其分支机构---危险货物运输分委会(CDG)。1995年,集装箱和货物分委会与CDG合并成为危险货物、固体货物和集装箱分委会(DSC)。2002年9月该分委会召开了第7次会议。
我国从1982年10月2日起正式在国际航线和涉外港口使用IMDG Code。
IMDG Code从首次出版到现在经过了多次修改,1989年第25版修正案中,加入了海洋污染物条款及第9类的标志要求;1993年的第27版修正案中加入了高温运输物质、有害废弃物的运输和进入船上封闭处所的危险及注意事项等。
IMDG Code第30套修正案于2000年5月17日在MSC第72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修改的IMDG Code文本更加简洁和明了。该修正案于2001年1月1日生效(对使用英语的国家);对非英语国家有12个月的翻译时间,即2002年1月1日起生效。2002年,包含第31版修正案的IMDG Code新版本出台,该修正案的生效时间是2003年1月1日,对我国生效时间是2004年1月1日。
IMDG Code的内容
第30套修正案共有3册。
第1册内容有:一般规定、定义和训练;分类;包装和罐柜规定;托运程序;包装、中型散装容器(IBCs)、大宗包装。可移动罐柜和公路罐车的构造和试验;运输作业的规定。
第2册内容有:危险货物一览表:附录A—通用的和未另列明的正确名称一览表和限量内免除的规定;附录B—术语汇编;索引。
第3册是补充本。
补充本的内容
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措施(EmS);危险货物事故医疗急救指南(MFAG);报告程序;货物运输组件的装卸;船上杀虫剂安全使用的建议;船舶安全运输罐装辐射核燃料、钚和高强度放射性废弃物规则(INF Code)等。
IMDG Code的法律地位
虽然IMDG Code最初设计是用于海上运输的并且是建议性的。但这并没有影响他的广泛使用。包括生产商、包装商、仓储商、船东、港口经营人都使用了规则中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世界上的绝大部分国家都把他作为立法和管理的依据。我国从1982年10月2日起,在国际航线上使用IMDG Code;此外我国交通部制定的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第一部分: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大部分内容是按照IMDG Code编写的。
MSC决定, 2004年1月1日起IMDG Code中的主要部分成为SOLAS下的强制性规则。由于主要内容都是强制性的,从法律上也就是说2004年1月1日起IMDG Code 是强制性的规则。
IMDG Code中强制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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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DG Code的使用方法
首先熟悉第1册的所有内容,然后查阅第2册“危险货物一览表及相关的附录”。
例如:可根据正确的运输名称索引,也可由联合国编号直接在“危险货物一览表”查出要找的物质。所有的说明和要求都在一览表中清楚地列出。
国际油船和油码头安全指南
该指南最早由IMCO在1972年制定。后经过多次修改,1996年出版了第4版。指南针对散装油类船舶在油区装、卸货油及其他作业提出有关安全措施的建议。